二审调查取证申请书样本

文章 2019-07-10 04:41:02 1个回答   ()人看过

调查取证,是指行政机关对于立案处理的案件,为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和查获违法行为人而依法定程序进行的专门活动和依法采取的有关强制措施。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二审调查取证申请书样本,欢迎大家参考!

申请人:*** 现住:XX市*****

请求事项:请求XX市中级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

1.XX有限公司生产一科包装工序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的包装记录表;

2.XX有限公司生产一科包装工序20XX年7月至20XX年7月的包装记录表的电脑ERP记录;

3.XX有限公司所掌握的20XX年7月至20XX年7月本人工资和工时的财务核算明细和考勤记录明细。

事实与理由:由于本人所提供的工资条、工时条、包装工序计件工资工作量给予核算和不给于核算的记录等证据被上诉人均一概口头予以否认,一审也以证据不充分且非原件而不予采信,外加上述证据形成过程的特殊性(原件为财务工资核算记录和电脑数据),证据原件的获取超出了本人的能力范围。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为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请贵院依法予以调查。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证据名称:

1.XX有限公司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的包装记录表;

2.XX有限公司20XX年7月至20XX年7月包装记录表的电脑ERP记录明细;

3.XX有限公司所掌握的本人20XX年7月至20XX年7月工资的财务核算明细;

4.XX有限公司所掌握的本人20XX年7月至20XX年7月工时的考勤记录明细。

证据证明对象:

1.本人所提供的“工资条、工时条、计件工资工作量给予核算和不予核算的记录”,均系被上诉人(一)所出具;

2.被上诉人(一)20XX年4月违法更改并强制实施的计件工资核算方式是客观存在的违法事实;

3.被上诉人(一)对本人实施了违规罚款和一缴纳社保费名义多收取费用;

4.被上诉人(一)存在伪造20XX年1月份工资条和篡改证人劳务合同中的工资支付条款以干扰法官判案的违法事实。

二零XX年四月十七日

申请人:***

顶一下 ()  踩一下 () 

 

本文标签:

共有条评论     登录   注册  剩余:2000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