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范文1000字

文章 2019-07-10 08:32:32 1个回答   ()人看过

【篇一:《雾都孤儿》读书心得】

最近看了不少外国名著,除了《呼啸山庄》,我最爱看的是《雾都孤儿》。这是狄更斯作品,讲述了一个出生在贫民习艺所,一出生母亲就去世的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故事。在贫民习艺所,他仅仅想多要一点稀饭,就被罚被打,并贴出告示,谁领走奥立佛,可以得到三英镑十先令。后来他被一个殡葬承办人领走了。后来,因为那里的一个小孩羞辱他母亲,奥立维打了他并逃走了。途中,他遇到了一个孩子,愿意让他到自己家去。没想到,奥立佛被送到了一个小偷集团。当他第一次看见叫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的连个小孩偷东西,主人发现了,竟把很害怕,想逃走的奥立佛当成了小偷。最后,得知他并非小偷后,他也因被打而虚弱得不省人事。那见东西的主人布朗劳先生将奥立维收留,并对他非常好。

有一天布朗劳先生买了书,忘了付钱,热心的奥立维便独自一人去书店了。可是,那个小偷集团的南茜,遇到了他,想方设法将他抓走了。并让他和一个叫做塞克斯的人去一家偷东西。那家人发现了他们,奥立维被打伤了,其他人丢下他走了。第二天,他找到了那家,在门口昏倒了。后来,他和主人说了事情的经过,一位叫露梓的小姐相信他的话,他便在她家住下了。并且找到布朗劳先生,说明了一切。

小偷集团的一位成员,蒙克斯去贫民习艺所得知奥立维的身世,并把他母亲的得遗物都毁了。

这时,南茜因为知道奥立维的种种不幸,却还要逼他做这做那后,她突然想去找人将小偷集团一网打尽。她躲着其他人,找到了露梓,并跟她约好时间再见面。但是,费根因为她的种种行为怀疑到她了,南茜一出门就让一个叫诺亚的人跟踪。诺亚什么都知道了。虽然南茜已把所有成员的外貌都向露梓说了,但是她不肯跟露梓走,她认为一切都晚了,她的罪恶太深了。这就导致她一回家,就被塞克斯杀了,塞克斯也因此担惊受怕,痛不欲生……

南茜的话使人们很快抓到了很多人,此时,布朗劳先生找到了蒙克斯,发现他其实是奥立维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们让蒙克斯逃走了,但是蒙克斯在每钱后又走上了老路,最后病死在监狱了。

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大部分原因是狄更斯很真实,却又感动人的描写了奥立维的悲惨故事,也许这和他曾经很穷有一些关系。但是,在这个故事里坏人都死了,而好人大部分得到了好报。而南茜,我认为她应该算是一个好人,最后她还是很有良心地向别人提供了小偷们得很多情况。有人说狄更斯的这部小说中不少人物都太过理想化,盗贼也只是“风流人物”。不过我想,世界上大概没有彻头彻尾的坏人,何况只是盗贼。比如杀了南茜的费根,如果他真正无可救药了,那在杀人后也许并不会那么痛苦,还会认为南茜背叛了他们,死掉是理所当然的。

我想,在作者生活的年代,像这种作恶多端的小偷一定非常多,而且很难被抓住。那些小偷大概也如同这里的费根、塞克斯、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等人差不多,虽然每次偷得不多,但也可以衣食无忧了。而可怜的奥立维却不能。奥立维并没有像恰利·贝茨和躲闪儿那样,也变成小偷。如果他也跟着偷东西,那么大概也无法得到现在的幸福了。大概这也就是狄更斯的创作目的:“善良的人不畏任何逆境并能生存的规律”。

另外,奥立维的所作所为,比如要求添粥,打架以及逃亡和其他不听话的举动,让人们明白狄更斯描写的一些人物看似逆来顺受,但并非如此。我想,既然一个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问心无愧,而且为了一些应得的东西不该对别人百依百顺,唯命是从。也许,一个善良的人,像奥立维;也许是某件事的受害者,像南茜。他们都有自己的想法,应该向自己所向往,认为是对的方向努力,当然,这不该是太草率就做出确定的。

我想,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当时有很多人,尤其是穷人爱看狄更斯的书的原因吧!所以,不管一个人富有或是穷困潦倒,善良还是最重要的,而且不要被困难压倒!

【篇二:《谁动了我的奶酪》读书心得】

《谁动了我的奶酪》分3部分。第一部分:同学聚会——讲述一群过去的同窗在一次聚会上讨论如何应对生活中的种种变化。第二部分是核心,讲的是这个故事,在故事中,有一个神奇的迷宫,四个性格不同的小精灵们有一个共同的任务,找奶酪,可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好不容易找的奶酪站不见了,面对变化,其中的两个小老鼠——能很嗅出变化的嗅嗅和能及时行动的哼哼,把事情想的很简单,他们这么找到了新的奶酪。而两个小人有人类的复杂的脑子和情感——害怕并否认拒绝变化的哼哼和当看到变化的好时,能及时去适应的唧唧俩,唧唧过了很久醒悟了,也找到了奶酪,哼哼呢?我们在等他。第三部分是那些同窗们围绕这个故事的讨论和启迪

这个小小的故事其实有着深刻的道理。故事中的奶酪其实是生活中的你想得到的东西。而他们失去了奶酪也就是象征生命中的一些变化,他们找到了新的奶酪就是你又从新得到了你生命中的“奶酪”。

一个古老又年轻的民族,一个活力四射的国家,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创造力向世界经济的顶峰攀登。飞速扩展的城市,飞速扩展的信息,飞速扩展的市场……

与此同时,年轻的效率也正在付出年轻的代价。变化与困惑,规范与活力,曾长与问题相互而舞。

面对日新月异的变化,你可以抱怨,牢骚满腹;面对变化,你可以更加浮躁;面对变化,你也可以一直等待;面对变化,你还能否思考?

你的工作,你的财富,你的幸福,你的梦想,你的爱情,你的学时,或者仅仅只是你的一份心情……

是是谁改变了他们?究竟是动了你谁的奶酪?

你困惑,也许没人可以说清年轻的激情中的理智的目光与感情的奔放谁更重要;也许没人可以说清崛起的效率中,变化的激情与思考的冷静水更重要。大踏步地前进,因为中国还很落后;而科技文明以将全球经济变的更加一体多元化。

不管你是否愿意,你将面临更加波澜壮阔的变化,也将面临更具挑战性与更复杂的困惑

谁动了你的“奶酪”?

无人以答。这个国家、这个世界、这个时代,在从无数变化中创造“奶酪”。

那应该属于你的奶酪也将从这些变化中、你的思考中、从你积极而自由的心态中脱颖而出……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面对变化,我们应该学习文中的小老鼠,不要不事情想的那么复杂,当丢失“奶酪”时,赶快行动,相信胜利就在眼前。人类的那些过于复杂的智慧与情感有时也是前进路上的的阻碍,有时简单形式回跟我们带来去多的便利与益处。

是的,生活中常有变化,他们总是在不断拿走你的“奶酪”,所以,我们应该作好“奶酪”被拿走的准备。也要经常闻闻你的“奶酪”,以便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开始变质,要追踪变化。当遇到变化,我们还要尽快适应,也就是越早放弃旧的“奶酪”,酒会越早享受到新的“奶酪”。别忘了要自我变化,随着“奶酪”的变化而变化。乐观的享受变化吧,尝试冒险,去享受新“奶酪”的美味。最后,作好迅速变化的准备,不断地去享受变化,集注:他们仍会不断的那走你的“奶酪”。

这便是我总结出的。罗伯特彭斯说过:“再完美的计划也时常遭遇不测。”让我们一起面对变化,面对“不测”。没有恐惧,没有顾虑,只要做到坚忍不拔,思路清晰。

来吧,让我们快快行动。

【篇三:《弟子规》读书心得作文

不知不觉,开学已经两个月了。学校也开展了“我学《弟子规》”活动。老师号召我们回家都读一下《弟子规》我回到家,心想:《弟子规》我倒是第一次读,既然老师极力号召,那肯定是不错的,先读一读《弟子规》吧。

“弟子规,圣人训……”我刚开始读,只觉得朗朗上口,并没有细细品味其中的意思,我开始读一阵思考一阵,当我读到“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时,我思考一阵,接着不由得惭愧了,想想自己一起,总喜欢一个人去外面玩,而我的爸爸妈妈却担心得到处找,不停地叫我的名字,直到我玩累了,倦了,我才会回家,爸爸妈妈叫我做一点小事我也不情不愿的,那里做到了父母呼应勿缓呢?有何尝做到了父母命,行勿懒呢?惭愧之余,更觉得我应该接着读下去,当我读到“出必告,反必面,居有常,业无边”时我的眼睛不由得湿润了,父母对我那么好,而我直到现在都这么任性,总是按我的想法做,不管出门回家都不会对父母说一声,害的父母总是担心我的安全,我却非常懒散,完全不把这当一回事。我怎么可以这样呢?不行,我一定要改变这现状!

我心想:我必须要帮爸爸妈妈做些什么,但做些什么呢?我冥思苦想,对了,就帮妈妈拖地和洗碗吧!说干就干,我立刻准备拖地的工具,我把扫把拿来,把地面,床底,沙发底下我都扫了个遍,“呼”刚扫完地我就累的气喘吁吁了,怎么能放弃呢?我鼓励自己,接着拿来拖把,先学妈妈的样子放水洗了洗拖把,接着便带着有水的拖把走向房间,开始认真的一格一格的拖了起来,还没到四分之一呢,我就累得都不想走路了,不能放弃!我鼓励自己:“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我开始一边背弟子规一边拖地,心中也浮现出妈妈回家时看到干干净净的地的喜悦表情,我已经下定决心了,那就一定要做完!更何况,这还是弟子规给我的教导呢。

慢慢的,慢慢的,我终于一步一步拖完了,我已经累急了,把拖把放在墙上就倒在了沙发上,出必告,反必面,《弟子规》真的告诉了我很多东西啊!等下我一定要在再读一些。劳动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好像我刚拖完地妈妈就回来了。她看着拖得干干净净的地,可以说是惊呆了,接着里面搂住我说:“我儿子长大了,懂事了。”我看出来了,妈妈笑了,那是欣慰的笑。我看到妈妈的样子,心里美滋滋的,心想:我以后一定要像今天一样,让妈妈开心。吃完饭后妈妈有如往常一样收拾碗筷,我连忙起来拉住妈妈的手“妈妈,我郑重宣布:以后拖地和洗碗本人承包了,您可以放假了。”说罢,我开始收拾碗筷,一边哼着《弟子规》一边洗碗去了。

弟子规,圣人训,首孝弟,次谨信……

【篇四:《红岩》读书心得】

转眼又到了开学时候。学校门口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哪个孩子不是被大人牵着手来到学校呢?那个孩子不是在家长温和的目光下一蹦一跳跑进学校呢?看到这些快乐的影子,我想起了前几天阅读的《红岩》,想起了那个可爱的小萝卜头——他如果也能像现在的孩子们一样能幸福的上学该多好啊……

“飞吧,你飞吧!”我仿佛听到了生活在白公馆的小萝卜头稚嫩的童声,仿佛看到了他踮起脚尖趴在栏杆上目送蝴蝶的身影愈飞俞远。他向往自由,从小就被关押在白宫馆里,陪伴着没有呼吸过自由空气的人们,他的天真可爱,童真童趣,充分显现出了一个孩童对自由的向往,对胜利的渴望——还记得他画的那张“并不高明”却又“气势很大”的天空吗?那样广阔,那样饱满——外界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呢?而他又是那么的善良,在白公馆里的生活,在他幼小的心灵里,买下了多少恐怖的阴影啊!但是当他有机会出去的时候,却舍不得这些白公馆里的那些朋友们了——“我才不想走哩!”幼年的经历让他比同龄人要成熟,他经受的心理上痛苦的折磨,都是多么难熬啊!那不寻常童年生活,是我们所体会不到的。

我十分佩服华子良。多少年来,他为了骗取敌人的信任,装疯卖傻,瞒过了多少狡猾的特务。他被多少人误解、嘲笑,说他是懦夫、胆小鬼,但他没有退缩,一直在坚持,为了胜利,为了帮助共产党人逃出白公馆,他一次又一次地冒着生命危险传递情报。为了迷惑敌人,他过着非人的生活,还要做最苦最累的工作,无时无刻不在危险之中。这何尝不是一种精神上的巨人呢?他的坚强和智慧,不畏艰难不断追求自由胜利的精神,何尝不是一种伟大呢?记得在结尾部分,他被敌人带走,又带着解放军回来解救突围的人们,他是坚强的,是富有智慧的,执着的坚持了那么久,这种精神是我所敬佩的。

还记得江姐吗?她是本书描写的重要人物。从手指上被铁笔磨伤的痕迹,到监狱里被特务虐待的血印,处处显现着她的坚强不屈,勇敢担当;从知道丈夫死讯后脸上的泪痕,到看到“监狱之花”出生时的喜悦,处处显现着她的柔情善良,温温母爱。全书用不同的角度,完整的描绘出了一个生动形象栩栩如生的江姐,一个让读者敬佩的江姐。

有一种精神叫爱国,有一种性格叫坚强,有一种执着叫坚持,不屈服,不退缩,不做叛徒,只为胜利和自由努力。在那样一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拥有红色革命精神是多么可贵!冉冉升起的红色不会逝去,将永远照耀在祖国大地上,照耀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

【篇五:《小王子》读书心得】

第一次读《小王子》,是在高中的时候,一下子就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六年后的现在,再读《小王子》,不禁一次次地流泪,为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象作者圣-埃克絮佩利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雷昂·维尔特,当他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是一个属于成人的童话,属于曾经有过童心的成年人的童话,孩子们是无法体会小王子彻骨的忧伤和爱的沉重的。他们也不应该过早地体会这些,他们应该在阳光明媚的世界里享受着快乐的时光。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里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地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见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的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这里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狐狸告诉他:“对于你使之驯顺的东西,你永远有责任。你要对你的玫瑰尽责。”“如果你使我驯顺了,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欢快起来。我将会听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你有着一头金发,于是,一旦你使我驯顺了,这将变得妙不可言!金色的小麦将使我回想起你来。于是我就会爱上穿行麦浪的风声……”爱使人懂得了忧伤和痛苦,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寂寞,使生活变得有充满情趣和意义。正象小王子对“我”说的:“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于是作者明白,这世界上,一只小绵羊吃掉一朵花儿,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对于小王子来说,“那就如同所有的星星顷刻间都熄灭。”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他的B-612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小王子走了,就象买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而我们就象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篇六:《三国演义》读书心得】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净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井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在一个桃花盛开的季节里,有三位英雄好汉,在桃园里结为兄弟。从此,他们共经沙场——三英战吕布,诛董卓,灭逆党,他们同生共死,匡扶汉室,建立蜀国,他们得天时,聚人和。在历史上留下了不朽的篇章,虽然他们并没有取得最后的胜利,但是,青史一页会记得,他们是强者!

当然,要是没有军师的文韬,刘玄德也无法建立蜀国。他收二川,排八阵,六出七擒,五丈原前,点四十九盏明灯,一心只为酬三顾。赤壁之前,他草船借箭,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赤壁之后,他智取南郡,借得荆州。在战乱的年代里,文韬武略卧龙凤雏哪堪寂寥,结伴结盟结交,难结同好。接风借火借箭,羽扇轻摇。问鼎三足怎落脚,隆中对分晓,只盼来日登蜀道,再续出师表。不出则已,一出比天高!发明木牛流马,连弩。诸葛亮的一生都献给了为匡扶汉室的使命。

五虎上将关云长,他手持青龙偃月刀,为忠于蜀汉,是知恩图报、义薄云天的豪杰;也是一位英勇善战、智勇双全、威震华夏的英雄——温酒斩华雄;过五关,斩六将一心只为扶汉室。可是,当他被封为五虎上将之首后,他变得自高自大、居功自傲、刚愎自用,大意失荆州,这位一生只为守住“忠”,“义”二字的大将军最后终于无奈的走向麦城。他是一为末路英雄,我们从不以成败论英雄,在我的心中,他,关云长,永远是一位守护“忠”,“义”二字的英雄!

他身长八尺,浓眉大眼,阔面重颐。我赞美赵云:道胜一筹,义胜一筹,智胜一筹,谋胜一筹,仁胜一筹,文胜一筹,武胜一筹,云有八胜,吾等怎能不尊,怎敢不敬。我佩服赵云,佩服他在战场上无惧的胆量,佩服他在做人上高尚的精神,佩服他宁死不降的气节,更佩服他那顾全大局的品德。诸葛亮对于智勇双全的赵云是很器重的,赤壁之战前夕诸葛亮借东风毕后就是依靠赵云接应,那时赵云射断吴将徐盛船上篷索,也显示出了他过人的射技。

总之,在那个金戈铁马的年代里,无论是一代奸雄曹操,还是宽厚的刘备,还有“紫须碧眼”的孙权,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有足智多谋的卧龙凤雏;早年逝世的郭奉孝,周郎,以及笑到最后的司马,他们的聪明才智,真叫人佩服。

反间计,苦肉计,美人计……等等。不过,我只希望这些计策只出现在战乱风飞的年代里,当然我也希望这些计策也永远不回出现我们现在生活的和平年代里。因为战争,让多少生灵涂炭,多少百姓遭殃啊!就像曹植作的哪首催人泪下的诗一样——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篇七:《儒林外史》读书心得】

“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可以说,这也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

这些话虽然已是老生常谈,可真正能明白人的又有几个“学而优则仕”,正是这句话害了一批又一批的读书人。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圆如意,书中自有美娇娘……”。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先生称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那么称封建科举制度为害人的制度也不为过了。

读书,其实强调的是一个漫长的求知过程。王国维说得很好,读书分为三个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这是立志。“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这是奋斗。“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才是最后的成功。而儒林中的那些一心只为功名者,第一步——立志,就走错了。在我看来,读书就是人在不断汲取精神食粮的过程。其中最关键的在于吸收,然后再转化为自身的力量。这与一日三餐的功效是一致的:吃饭,吸收营养,再促进自身生长。只可惜,儒林中的某些学子们只注重“食”,即数十年如一日地读书,却忽视了吸收。读书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吸收转化成自身力量。这些书,除了造成他们的“营养不良”,别无他用。

当然,“世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浑浊我独清”的人在儒林中也不是没有。王冕就是其中的一个。他从小就因为家境贫寒而为邻人放牛。在牛背上,他仍旧博览群书,更自学成为了画没骨花卉的名笔。此后,下到平民百姓,上到知县财主都来索画。但王冕性情不同,不求官爵。朝廷行文到浙江政司,要征聘王冕出来做官,他却隐居在会稽山。后人提到王冕时,常常称其为王参军。但王冕何曾做过一日官能在功名面前,心如止水,不为所动,也只有王冕这些儒林中的凤毛鳞角了。

几百年后的今天,捧起《儒林外史》细细品读。时而为当时士人名流的庸俗可笑而叹息,时而又为贪官污吏的卑鄙丑恶而愤怒。吴敬梓以其幽默诙谐的语言,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刻画的入木三分。难怪后人有“慎勿读《儒林外史》,读竟乃觉日用酬酢之间,无往而非《儒林外史》”之叹。

【篇八:《西游记》读书心得】

《西游记》是一部长篇历史神话小说,记述了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经历,寄托了当时人们的思想信念以及社会,可以说是当时社会的一种写照。最突出的可以看出人们对神的渴望,而在现在文明看来,信神只不过是人们寄托美好愿望的一种方式而已,书中的人物描写细微至极,唯妙惟俏,如出神入化一般。

书中塑造了四个典型的人物: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以及各种各样的妖怪,使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

其中,西游记成功之处在于对人物,景物的描写。描写的假亦混真,使人不敢想象。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先生,于1499年(明弘治8年),逝世于1582年(明万历10年),活了81岁。字汝忠,号射阳山人,淮安府山阳县(今江苏淮安)人。我国明代着名小说家,他所创作的《西游记》为我国古代四大名着之一。

吴承恩出生于一个由下级官吏沦落为小商人的家庭,他的父亲吴锐性格乐观旷达,奉行常乐哲学,为他取名承恩,字汝忠,意思希望他能读书做官,上承皇恩,下泽黎民,做一个青史留名的忠臣。

吴承恩小时候勤奋好学,一目十行,过目成诵。少年时,就已名冠乡里,他除好学外,特别喜欢搜奇猎怪,爱看神仙鬼怪,狐妖猴精之类的书籍。如《百怪录》、《酉阳杂俎》之类的小说野史,这类五光十色的神话世界,让他养成了搜奇猎怪的嗜好,这对他创作《西游记》有着重大的影响。

步入青年时代的吴承恩是狂放不羁、轻世傲物的年青人。社会地位的低下,贫穷困苦的处境,使这位大才子狂放不羁,招来了纷至沓来的笑声,被人交口称誉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吴承恩约二十岁时,与同乡一位姓叶的姑娘结婚,婚后感情甚笃。吴承恩虽然狂放不羁,但他品行端正,忠于自己的妻室。

嘉靖十年,吴承恩在府学岁考和科考中获得了优异成绩,取得了科举生员的资格,与朋友结伴去南京应乡试。然而才华不如他的同伴考取了,他这位誉满乡里的才子竟名落孙山。

第二年春天,他的父亲怀着遗憾去世了。接受初次失败的教训,吴承恩在以后三年内,专心致意地在时文上下了一番苦功,在嘉靖十三年秋的考试中却仍然没有考中。吴承恩羞恨交加,这年冬天,竟病倒了。

两次乡试的失利,再加上父亲的去世,对吴承恩的打击是沉重的。在他看来,考不取举人,愧对父母,有负先人。但他并不以为自己没考取是没本事,而只是命运不济,他认为“功名富贵自有命,必须得之无乃痴?”

生活困顿给吴承恩带来的压力并不小于科考的失利。父亲去世以后,他需要操持全家的所有开支,但他却没有支撑门户的能力,更没有养家活口的手段。家中生活来源,除了每月从学府里领回六斗米外,只能坐食父亲所留遗产了。

品尝了社会人生酸甜苦辣的吴承恩,开始更加清醒地、深沉地考虑社会人生的问题,并且用自己的诗文向不合理的社会进行抗争。

一生穷困的吴承恩,奋尽全力完成中外闻名的《西游记》后,带着悲喜交加的心情,约于万历十年离开了人世。

他虽然终身未能腾达,但他和他的《西游记》,在中国学史上取得了光辉而崇高的地位,永将光照千秋。

顶一下 ()  踩一下 () 

 

本文标签:

共有条评论     登录   注册  剩余:2000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