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400字作文范文

文章 2019-07-10 22:51:50 1个回答   ()人看过

在暑假里,哥哥送我了一本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内容精彩有趣,深深地吸引了我。

有一天,有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因贪吃跳进一个野餐篮子里,带到了纽约一个叫时代广场的地方。柴斯特很幸运在那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善良的老鼠朋友叫:“塔克”,塔克住在时代广场的排水管。在玛利欧的家里来了一只灰绿色的眼睛,全身黑色条纹的大猫,它叫“亨利”。亨利是塔克的朋友,塔克把自己的朋友介绍了柴斯特,柴斯特认识了它,就这样它们三个成了最好的朋友。

按吨收柴斯特是个天生的音乐家,它用歌声帮助了玛利欧卖掉了很多报纸,赚了许多钱帮他改善了生活,还成为了著名的歌唱家,还帮助了自己的朋友们,然而成名的柴斯特并不喜欢这个地方。因为他想回到自己以前的家,就这样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柴斯特和塔克亨利须根汉无邪的友情。

想起平时我和同学因为一点小事吵架,有些人总是妒忌别人的长处,读了这本书感觉真不应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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