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二十七问

文章 2019-07-11 17:51:20 1个回答   ()人看过

据世亲菩萨科判《金刚经》文句,有二十七个疑难问题,佛陀对此一一作答,断除疑难,生正净信。这二十七个问题,在某种意义上讲,已把《金刚经》的妙义摄尽,乃至将《大般若经》之基本问题都已摄尽。

(一)“断求佛果行施住相疑”

断为断除、截断之义,一般求证佛果,是以有相行施为因,以证有相佛果,这是有相与有住之求,《金刚经》开无相法门,以无住为因,求证无相佛果,是与有相有住之行施不同,故有此疑。为断此疑,《金刚经》力破有相与有住之虚妄,力劝不应住于住而行于施,应是无住而行施,不住于相,依此而尽断此疑。

(二)“断因果俱深无信疑”

般若之行,无住为因,无相为果,因与果俱深难信。佛对此疑而讲“信根”,能深信无住无相之法者,是其多生多劫所种善根之发现,佛陀悉知悉见。无上佛乘是难信之法,若有正信,定有甚深因缘。若不信者定是业障深重,由此而断此疑。

(三)“断无相云何得证说法疑”

般若妙义,甚深玄奥,是在相离相,说而无说,从实际理地上讲,佛陀说法,实无有法可说,故不受一尘也。因此究竟法身,无为无相,然而所谓说法,皆依世俗谛方便安立假名,《金刚经》是从胜义谛上,直显真实无相,以此断除恒执有相有说之法执。无相是在相离相,无说是说而无说,因此可为无得无说也。

(四)“断声闻得果取疑”

有人于声闻四果,作有取有想,此段断其疑也。诸法无相,故于法不可取相,不可说得。以无所得,究竟无相,故不可有住,此段应是扫相也。

(五)“断释迦于燃灯佛所有取有说疑”

此段从佛境上破有取有说疑。诸佛得法实无法所得,以无所得,是为所得也。对一切法皆以无相、无取、无住、无得而如实观,方可尽断有相、有取、有得、有住之执。

(六)“断庄严净土相违于不取疑”

此经所讲庄严净土,实是不可以相求,不可以有法住,此经庄严净土,是唯心清净,无相庄严净土。由于三界唯心造,万法唯识现,实无有说可得。有执者误以为净土必有实体可得,若有实体相者,这岂不是与不取义相违反也。此疑不解佛法真实义,般若不落一切法相,又不断灭一切法相,因此所谓庄严,即非庄严,是名庄严。于法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也。明此玄义,此疑自除也。

(七)“断自受用报身有取疑”

化身不实,故不可取,那么报身应是实有吧?于此有疑,为断此疑,借事明理,令人通达。种种之相,皆是有为,佛之真身是法身,法身无相。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故不可取也。由此报身,应不以住相生心,虽然不可取不可住,但是可修可证也。

(八)“断受持此经为人解说未脱苦果疑”

持经是行无相之忍,此乃无漏因也,由此正因而得到彼岸,诸有相行皆不脱有漏边事,故未脱苦果,《金刚经》所讲出世道,尽在无相无住,然不肖者住有相以测持经之报,故此疑当断也。

(九)“断能证持说二法是无体非因疑”

能证与持说是有为无体之法,由何是成无为有体之法的正因呢?如世人解应为非因,然佛为断此疑说:“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由有为无住,而感无为法性,是事当然也。因二者不即不离,由此而证为菩提,依此所证为法性,此因者依因也,非生因。故知此义,即断此疑也。

(十)“断真如遍一切处,为何有得无得疑”

真如之法,皆遍在一切,然于法有迷悟之别,有得无得都是对治而言,佛法无实无虚,但方便度人,假立有得无得之名,由此得与不得本无可疑也。

(十一)“断无住修降伏心是我疑”

学人虽知无住行可降伏其心,然于法尚有微细我执,不知究竟无我之深义也。为此再断有我之疑。

(十二)“断佛因是有菩萨疑”

此断佛因有实行菩萨之法。于此执实,也为虚妄,故对此以无相、无住、无实有其法而除之。

(十三)“断无因则无佛无法疑”

有执之人,恒执实有,恒执实无,不解无实无虚之妙义。由无实体因,故误为无佛无法,此是巨谬。佛法中道不落两边。有不执实,因缘而有,无不实无,自性真空,因与果都是因缘立号,非实有性,不可执实,明此妙理,此疑即断。

(十四)“断无人度众生庄严净土疑”

凡夫之人处处恒执两边,不契中道实相之理,说无即落断灭,说有即成恒常,不知体用之理,正因为无实体而妙用无穷,正因为妙用无穷而实无自体,依用以显体,体无定体,虽用而发,从体起用,全用即体,中道彰著也。于法无相,于行无住,实无人我,实无庄严,然亦即庄严,亦即度人。二者皆名字而已,真实佛法超言超相也,明此理,岂有此疑。

(十五)“断诸佛不见诸法疑”

凡夫之人,误为佛离诸相,即无所见,其实不知无相无住方可于一切法悉知悉见也。然见亦非见,非见为见,以不住相故,佛可具见一切法性也。凡夫之人颠倒错乱,不知见与非也不可得也。

(十六)“断福德例心颠倒疑”

凡夫之人,于法闻空,心生颠倒,妄为一切皆无。不知佛法本为破妄想执取之心而立言教,世间福德实无自性,当体空寂,故不执取为实有也。于法不生执取相,依无住心而广行福德之施,其福德无量无边,何以故?此可究竟出离证道也。凡圣用心不同,得果自异,明此理不生此疑也。

(十七)“断无为何有相好疑”

无为乃佛之真身,无为无相,故不可以三十二相见佛真身,真身虽无相,然非即断灭,应身虽非实,随缘化度人,圣者于此法,皆不住有身。执有执无,凡夫之事。明此妙理定无此疑也。

(十八)“断无身何以说法疑”

凡所说法,实无法可说。于说法处不可执于实有,于无身处实执于无,不无不有,方可契中也。

(十九)“断无法如何修证疑”

凡夫之人,执无法为实无,故不知如何修证,《金刚经》讲无相无住,就是开显无住之行,于法不执取为无法,非法断灭为无法。由无住行而与实相相应,因实相无相,无可执取。明此理自然疑释也。

(二十)“断所说无记非因疑”

经文章句虽为无记之法,然可表诠般若妙义,文字本身非因,然是正道依因,明此理即解此疑。

(二十一)“断平等云何度众生疑”

诸法平等,佛与众生并无差别,故实无众生可度。然于法如此,于心有别,凡夫迷执,不见真如,圣者开悟彻见法性,于迷与悟间,假安立于度,然实无度也。明此无疑也。

(二十二)“断以三十二相比知真法身佛疑”

凡夫之人执相为佛,以三十二相为佛法身,由三十二相是有为之相,故非真佛法身,要离相见真佛,凡所有相,尽是假有,若执于相,即同邪道,不见如来真身。明此理就不会于种种相而生实有之想,也悟佛之真身离相无住,寂静无为也。

(二十三)“断佛果非关福德疑”

佛果无为无相,无作无行,由此凡夫之人,误为佛果非关福德,断然分开于世间种种有为之相,其实佛法离相,妙在离执,非是断灭于相,无住之行福德不可思议,菩萨行施三轮体空,功德等虚空界。由此,佛果之福德不可思议也,明此无疑也。

(二十四)“断化身出现受福疑”

化身度人,实无来无去,实无所住,故受福之用也,化身无影,随缘示现,本无实性,本无实法,故不可执有此疑也。

(二十五)“断法身化身一异疑”

法身与化身不一不异,体用而已,非一非异,不可用凡夫之心测知佛身,应如理谛观,方证实际,法身无为无相,理也,化身有为无住,事也。无法身不显化身,无化身不证法身,明此疑解也。

(二十六)“断化身说法无福疑”

化身法身不一不异,实不可执,有福无福亦是有相,实应离执,不落边见,明此理岂能生此疑也。

(二十七)“断入于涅槃如何说法疑”

涅槃之义,不同小乘所解,大乘讲四种涅槃:自性涅槃、有余涅槃、无余涅槃、无住涅槃。诸佛圆满于体究竟无余,于用无住行施,尽未来际广说佛法,无有断时,明此理自然无此疑也。

总结语

如上所讲,二十七题义理深广,须细心以体味,以如实观而得受用,《金刚经》乃无上成佛之宝典,其问题渐次增上,令学人明悟金刚般若波罗蜜。全部《金刚经》实际是开示悟入佛之知见,以中道观而行般若波罗蜜。于一切法扫尽虚妄想,转识成智,转凡成圣,究竟圆满无上道果。此经有不可思议之功德,如有奉持者定成无上道也。

拓展阅读:金刚经的40句名言

1.云何应住?云何降伏其心?

2.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3.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

4.应如是布施,不住于相。

5.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

6.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7.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

8.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9.无有定法,如来可说。

10.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

11.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12.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

13.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14.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15.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

16.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

17.若心有住,则为非住。

18.如来说:一切诸相,即是非相。又说:一切众生,即非众生。

19.如来是真语者、实语者、如语者、不诳语者、不异语者。

20.如来所得法,此法无实无虚。

21.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灭度一切众生已,而无有一众生实灭度者。

22.如来者,即诸法如义。

23.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24.如来说:一切法皆是佛法。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25.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

26.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27.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

28.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

29.如来不应以具足诸相见。

30.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

31.是法平等,无有高下。

32.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33.实无有众生如来度者。

34.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35.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

36.所作福德,不应贪著。

37.如来者,无所从来,亦无所去,故名如来。

38.于一切法,应如是知,如是见,如是信解,不生法相。

39.不取于相,如如不动。

40.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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