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轶事

文章 2019-07-12 01:58:36 1个回答   ()人看过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审判案件时吸收非职业法官作为陪审员, 陪审与职业法官或职业审判员一起审判案件的一种司法制度。虽然陪审员不是在编在册的法官,可是,在法庭上,他们和法官有着同样的权利,而且,他们完全可以不太具备很多专业的知识,从民情民意的角度作出自己的判断。

说人民陪审员是个职业不大准确,因为三百六十行似乎没有这个行当,既不占编制,也不给工资,与体制关联不大,可是又的的确确能坐在法庭上,助力法官审案,是有一些发言权的。

“陪”本来是个好词,医院“陪床”“陪护”的都是至亲至爱的人,还有人们脱口而出的那句话:“陪着你慢慢变老”也是感天动地。可是慢慢的这个词横看竖看已经有些别扭,因为它更多的时候是使用在一些令人不大喜欢的事情上,比如,陪吃、陪喝、陪聊、陪唱等等。无论是好词还是变质,有一点是共通的,就是角色意识要清楚,不能喧宾夺主,只能帮衬。你酒量再大,你得让人家喝得舒服;你歌唱得再好,你不能抢了别人的风头。由此论断,你案子审得再好,你还是得遵从法官的意志,别忘记了自己的斤两。

但我的推断可能是错误的。他们给我的解释是陪审员之所以称为“陪”,只是因为他们不是在编在册而已,坐在法庭上,他们和法官有着同样的权利,而且,他们完全可以不太具备很多专业的知识,从民情民意的角度作出自己的判断,这个在西方早已成例。比如最为著名的“辛普森的手套”“莱温斯基的裙子”最后的结果都是由陪审员决定的。

我曾经就是一名人民陪审员,事实上到现在也没听说自己不是,不过,我已经远离法庭好几年了,一方面法院疏远了我,另一方面我刚好自己也兴趣索然,一拍即合,缘分到头。

人民陪审员算不算人民举荐的,跟人民关系究竟怎样我也不大清楚。也就是在十来年之前,说是为更好地加强法制建设,要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要在各个地方找一些据说是口碑还好品行无碍的编外人士充当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的庭审。大约一个乡镇或者社区推荐一两个。阳光也不知道怎么就那么偶尔地照在我身上一回,我还不大好拒绝:人民需要你,你能背弃人民吗?三四周之后,填了一张表,还到了一个三星级的宾馆里可劲地培训了几天,然后就有一张巨大的红本本落到手里,是一张人民陪审员的聘书,落款的是市人大主任(那时候的市人大主任是由书记兼任的,是一把手),算是完成了所有的聘任程序,只待一声招呼粉墨登场了。

第一次去的是镇法庭,有点新鲜,也有点紧张,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

镇法庭是幢两层小楼,前后各自有个小院子,一两簇翠竹掩映着院墙的角落,还有几块假山点缀,有些像稍显富庶的小康人家的民房。院落中间停着一辆法院标注的白色轿车,三五个带着大檐帽的工作人员进进出出,倒也看不出什么威严,与派出所的干警没多大区别。自我介绍之后,受到不错的礼遇,泡茶倒水也算周到。稍作寒暄,一个年过半百的稍显秃顶的法官和我介绍了案情,只是一对邻居为了宅基地的争吵,属于真正的清官难断的那种家务事,反反复复来法庭好几次了,让我也听听。

半个小时之后,算是正式开庭。一张条桌上坐了三个人,分别是刚才的那个老人,他算是主审法官;一个年轻人作为书记员,然后就是我作为人民陪审员,每个人前面都放着一张席卡,我们三个人就构成了合议庭。庭审的对象分别坐左右前方,原告和被告各带了一个律师,倒是律师穿得有些整齐,像是见过场面的人物。

法庭的座椅很高,椅背超过脑袋一大截,自己就陷进了椅子里,端坐那里确实有些居高临下的飘忽。主审的老头和年轻的书记员都没有穿法庭的职业装,都穿着皱巴巴的旧西服,老头敲了一下桌子,宣布开庭。

接下来的半天,我见识了真正的庭审。以我打小在农村的经历,对于村民之间吵架极其熟悉的底蕴,立马想到了法庭的辩护不过是吵架的文明化体现而已。村民吵架一般三五招过后,就是比喉咙的大小,然后对骂或对打,很少有能把理说清楚的,通常的后遗症是第二天清早,吵输了的那家可能会派一个蓬头垢面的中老年妇人跑到赢家门口骂骂猪狗之类,可能也会引发继续的争吵,当然也可能偃旗息鼓。而法庭的辩论不过是在一帮人的监护下,先后说理,原告或原告的律师先说,说完了到被告或被告的律师说,交替进行。空气中口沫横飞,情绪激烈,主审老头微微地靠在高背椅上,似听非听,直到声音过大时,他会敲两下桌子,平复一下法庭里的情绪。

书记员很年轻,脾气不大好,一方说得过快的时候,他会极不耐烦地要求别人说慢一点。

我终于有点顶不住了。坐在那么个椅子上,一耗就是两三个小时,而且因为经验不足,我连一杯水都没带,烟瘾又不时地袭来,不禁有打张口的冲动,但到底还是忍住了。

我好歹也知道了事情的大体状况,不过邻居两家,一家排水需要从另一家门口经过,多年来一直争吵,调解,再争吵,再调解。架打了好几场,法庭跑了好几趟,律师费也花去了不少,至今没有结果,也就继续将官司进行到底了。

一条水沟至于这样吗?姑且不论打官司在农村依然还是相当忌讳的一件事,就这花去的成千上万(律师费不便宜的)也实在是冤枉钱啊。千里传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妇孺皆知的道理,怎么还有这样死磕的呢?

我继续着自己的倦意,强撑着精神,只希望尽快结束,我也可以打道回府。

法庭上分贝一下子高了许多,原告被告正式开骂了,骂妻儿老小,骂祖宗八代。老头连续拍桌子,一点作用没有,老头气得那仅有的几缕头发站了起来,脸涨得通红,一推桌子,休庭!

老头对我说,这事今天结不了,下次再来吧!我终于可以逃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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