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

文章 2019-07-13 07:48:51 1个回答   ()人看过

路上多一分安全,生活多一分欢乐。以下是关于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欢迎参考!

篇一: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强化各部门、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职责和义务,提升全员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16年12月2日是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主题是“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二、活动目标

紧紧围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针对《刑法修正案(九)》“危险驾驶罪”,组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进一步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倡导全民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行为,抵制“路怒”、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危险驾驶行为,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三、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各部门、单位于12月1日起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交通法规、安全知识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联合开展专题部署。各单位将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深化公共安全治理、推动社会共治的一项重要工作,联合属地相关部门开展专题部署,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开展“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等活动,打造宣传声势。

(二)积极推动宣传创新。各单位要在近年来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围绕年度“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结合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实际,推出有特点的主题活动,发动社会资源,开展公益安全活动,积极开展有效宣传。通过主题活动,让广大干部职工在交通安全知识方面得到新的认识。

(三)扎实开展“安全日”教育活动。一是各部门、单位切实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车队车辆管理办法,加强公车驾驶员安全行车教育,遵守职业道德、文明用车、优质服务的工作。二是加强车队内部管理,完善和健全车队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公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坚决杜绝各类隐患的发生。三是收集社会上重大交通案例,对本单位驾驶员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教育并组织开展讨论,分析存在的原因,引以为鉴。四是定期进行包括驾驶技术、安全警示教育和技术比武在内的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五是对本单位全体干部进行一次交通安全专题教育,使大家牢固树立出行安全、行车安全的思想。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并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情况于12月10日前报送厅办公室。

篇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

为确保我县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扎实开展,根据公安部《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要求,结合我县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2016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

二、工作目标

针对活动主题,在全县组织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在全社会树立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协调机制,迅速部署工作措施。11月26日前,县文明办、教委、司法、交委、安监、交巡警大队等“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分别召开工作部署会,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研究活动方案,督促工作落实,共同推进主题活动。各部门之间做到“统一主题、部门协同、细化方案、分工负责”,着力树立交通安全维护者、践行者、倡导者的良好公共形象,确定活动思路,明确部门职责,部署活动安排,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开展“严查七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交巡警大队要结合部交管局《关于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统一行动的通知》(公交管〔2016〕392号)要求,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并对辖区面包车、摩托车、客货运车、校车、危化品车重点驾驶人普发一次宣传短信。二是要协调乡镇“安办”、客货运企业安全主管部门,针对重点车型开展一次冬季交通安全培训课,加强对重点车型驾驶员的安全技能培训。三是要结合部局冬季交通安全重点工作视频会要求,做好“一点一预警”、“一案一曝光”、“一月一提示”工作,要对辖区易结冰、易团雾等重点路段、时段进行一次预警提示,收集具有冬季典型交通安全事故案例进行曝光,减少辖区交通事故发生。

(三)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由县交巡警大队牵头联系文明办、教委、司法、交委、安监等部门,于12月2日上午9时30分在广场设立活动分会场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宣传活动。各单位至少派1名工作人员参加展台咨询,并分别组织3名文明交通志愿者参加交通违法劝导活动(11月26日前报名单)。县交巡警大队负责准备活动当天所需的展台、展板、挂图、传单等宣传资料和指导活动当日的交通违法劝导活动。

(四)开展“志愿服务我参与”活动。县文明办应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动员全县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结合我县实际,开展志愿服务。12月2日与主题宣传活动相呼应,在文化广场周边组织驾校学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事故受害者家属、青年学生、离退休人员等不同人群,开展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

(五)开展“文明交通我践行”活动。县文明办发动新闻媒体开展“出行旅游 礼貌乘车”主题宣传,强化游客乘客“讲究秩序、文明礼让、遵守公德、维护安全”的意识,引导人们养成文明、有序、礼让、关爱的良好旅游、乘车习惯。县教委要会同交巡警大队,在中小学校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切实送交通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推动“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学生知危险、会避险,让家庭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交通水平。

(六)开展“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县交委要督促运输企业、驾驶培训机构以“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七类违法”为主题,开展新驾驶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签署承诺书,抵制七类交通违法。督促客运企业认真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向乘客普及安全驾驶及应急处置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遏制和减少客货运驾驶人酒驾、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现象。

(七)开展“交通法规我知晓”活动。县司法局要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纳入今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当中,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将交通安全法制宣传纳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法治创建活动考核内容。

(八)集中展示文明交通先进典型,开展“违规企业大曝光”活动。县安监局要利用各种形式,公布一批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黑名单以及交通违法突出、交通事故频发的地区和单位,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剖析原因、教训,强化警示教育和曝光力度。

(九)集中优势力量,营造宣传氛围。一是县交巡警大队在12月2日邀请县电视台等媒体对活动情况进行播报,负责印制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宣传资料宣传资料,并在学校、社区、乡镇、客运场站、执法窗口等宣教阵地广泛张贴,营造浓厚氛围。二是利用官方微博、手机短信平台适时发布“抵制七类违法 安全文明出行”、“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字幕及安全文明行车、交通安全预警提示、交通事故自救常识等。三是要协调县电视台等宣传部门拍摄一批围绕“七类”违法行为的影视资料,以新闻、专题片等形式在电视栏目中播放。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方案,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县公安、文明办、教委、交委、司法局、安监局等“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做好122文化广场的主题宣传活动和各单位牵头组织的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二)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宣传效果。县交巡警大队、文明办、教委、交委、司法局、安监局等部门要敢于创新,强化全媒体融合意识,整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资源,形成内容资源共享、媒体优势互补的局面。要利用市场化、项目化模式,发动社会资源,利用社会力量,开展有效宣传。要用好典型案例,曝光、谴责严重交通违法,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三)畅通联系渠道,及时上报情况。各相关单位应确定一名活动联络人,于11月26日前将联络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各单位牵头组织的相关活动情况(简要文字说明、图片等资料)也应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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