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作品评论《故乡》

文章 2019-07-14 03:27:16 1个回答   ()人看过

鲁迅的《故乡》,是我们这一代人在成长的历程中所喜好的文艺作品中最佳的篇章,虽然它只是一个短篇。在欧文·斯通的《凡高传》里,我读过有一段是关于画作的评价,那是凡高的素描,一枝铅笔、几张白纸,所表现出来的内涵比那个时代别人的大幅的油画还要丰富,还要深刻。这一样可以应用于鲁迅的短篇,以说明其在近代和现代文艺当中的重要,即使是以其短短的篇幅,而不是他的浩瀚的作品的总汇

鲁迅的语言是古文与现代文相交的那个时期以来,并到现在为止这个过程之中最好的,也是无人能及的。他的作品伟大,也还因为他了解自己的那个时代,知道自己所要做的事,在很大程度上这个方向就指向了自己的理想。因而他属于向旧的事物宣战,向新的历程挥手指路的那种伟大人物。只不过旧的传统、旧的势力相当强,他所指的、也就是别的人们或是那个时代所能走到的地方,在我们今天的人看来,似乎离一种叫做理想的地方还有着相当的差距。这似乎减损了他的伟大。同时,这也说明社会的进步很少是能一蹴而就的。

鲁迅的《故乡》整体以一幅灰暗的色调为其作品的主基调,而那正是其时代的深刻写照,尤其是对于旧中国时候的农村,则更是这个样子 ——贫穷、落后、为几千年的封建传统及其生活方式束缚死,没有希望,没有光亮,整个时代就象是昏黑大幕下的冬天,无边无际,漫长而无涯;因而人们既困苦又麻木,因为没有希望,他们象是炼狱里的囚徒。这就是润土所遭受的那种事物的写照,也是整个农村、包括著作者本人、以及其时代的深刻写照。唯一不同的,著作者本人是生活在那个时代而能够照亮它的一盏灯。

这说使《故乡》这部作品摆脱了属于那种仅仅是叙述着不幸与旧的事物的一般性的文艺,它因为灯而有了光亮,因为有光而有了希望。理想主义是好的作品的重要的魂。

因为《故乡》中有照亮那灰暗画面的亮光,我们就有必要单独将其说明一下。其一是具有象征主义的那一部分:在圆圆的月亮之下,在海边的沙地上,一个头戴项圈,手拿银叉的少年,象神哪吒一样,而那是润土,孩子时候的润土 ——一个孕育着希望的少年。其象征主义即在于它不明确是什么,而仅表示出了一束亮光,象一幅油画的名作《戴盔甲的人》那肩膀上的一小块金黄色的亮点。它仅仅是个映衬。是需要有更大的光源的。

而那便是照亮一个时代的希望:我躺着,听船底潺潺的水声,知道我在走我的路。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上面深蓝色的天空上挂着一轮金黄色的圆月。我想:希望就如这地上的路,其实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而希望正是照着这前行的路的灯光,路则在遥远的地方把希望变成某种可现实的具体事物。一个时代因为有了这两者而获得了生命;一种文艺因为有了生命,就能够传世而不朽。

所以,我们要为辛苦恣睢的生活而羞愧,要从麻木的生活中觉醒;辛苦必于是,辗转必于是,为了头顶上那带有希望的光,以走上脚下头这指向希望的路。

这才是照亮整个画面的金灿灿的光。也因为此,伦勃朗的《戴盔甲的人》就具有了永久的生命。

而一个有着几千年旧封建、专制主义传统的垂病非常深的社会,要想真的获得生命,走向新的未来,需要的时间还很长,要走的路也很迴远,要有很多代人为其付出努力,忍受艰辛,遭遇挫折。新民主主义革命就是一个明证。这场革命的浪潮和声势可以说撬动了整个的中国,无论从时间的长度和地域的广度,但就社会理想这个角度而言,也仅仅是建成了它的前一半,而改革三十做的是正在建设它的另一半。这足以说明时代及历史的复杂。

好的作品把握社会的重要的脉络,并能指引着人们前行的脚步。所以一个短篇会连着一个很大的时代,串起比它自身大的多的艺术内涵,所以它也是跟很多其它的文艺作品和社会理论著作血肉相联的一部分。

或许一个短篇,能够显现出来并不仅仅是它上面所有的那些段落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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