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规第三课及解释

文章 2019-07-15 02:03:19 1个回答   ()人看过

导语:通过学习《弟子规》一书,让我应该做哪些事,不应该做哪些事,什么时候应该做哪些事,不应该做哪些事,怎么做好一件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弟子规第三课及解释,欢迎借鉴!

亲所好 力为具 亲所恶 谨为去

身有伤 贻亲忧 德有伤 贻亲羞

亲爱我 孝何难 亲憎我 孝方贤

亲有过 谏使更 怡吾色 柔吾声

谏不入 悦复谏 号泣随 挞无怨

译文

易父母亲所喜好的东西,应该尽力去准备,父母所厌恶的事物,要小心谨慎的去除(包含自己的坏习惯)。

要爱护自己的身体,不要使身体轻易受到伤害,让父母亲忧虑。(曾子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

要注重自己的品德修养,不可以做出伤风败德的事,使父母亲蒙受耻辱。

当父母亲喜爱我们的时候,孝顺是很容易的事;当父母亲不喜欢我们,或者管教过于严厉的时候,我们一样孝顺,而且还能够自己反省检点,体会父母的心意,努力改过并且做得更好,这种孝顺的行为最是难能可贵。

父母亲有过错的时候,应小心劝导改过向善,劝导时态度要诚恳,声音必须柔和,并且和颜悦色,(子夏问孝。子曰:“色难。”)

如果父母不听规劝,要耐心等待,一有适当时机,例如父母情绪好转或是高兴的时候,再继续劝导;如果父母仍然不接受,甚至生气,此时我们虽难过得痛哭流涕,也要恳求父母改过,纵然遭遇到责打,也无怨无悔,以免陷父母于不义,使父母一错再错,铸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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