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上的红烧肉-心情随笔

文章 2019-07-16 06:22:05 1个回答   ()人看过

中午回来,儿子已忙着炒了两个菜,单等我做一盘红烧肉,用他的话说:想吃妈妈滋味的红烧肉了。乐都来不及,还敢推诿?他像个心细的学生,利索地摆好锅,调明火,再儒雅地站一旁,只等这位大师表演,那场面令我笑了,想起朱先生的话“对待人生我有两种方法,1,把自己摆在前台,和世界上的人和物一起玩把戏;2,把自己摆在后台,袖手看旁人在那装腔作势” 儿子袖手看我装腔作势哩。

下得厨房的人基本都会做红烧肉,只是味道各有千秋,当儿子端过盛满肉的盘子时,极其郑重地看着“这哪是肉哦,简直就是一块块玛瑙石!”我没来得及出厨房,他就喊“妈,快点来哦!夹一块放进嘴,那是外面凝脂糯滑,里面那个嫩香哎......”筷子上的红烧肉确实像玛瑙,“有光却抑光,看得见温润,看不见耀眼”结果,儿子添了两次饭,婆婆和我各添一次,直到盆空碗净,照此下去,那失去的“肉”短期内还不补回来?

生活中,婆婆舍得夸我,表情极其认真,有时被她一夸,本来还残存点自卑的,一下子转为自信心膨胀,甚至自恋起来。她每次吃我做的红烧肉,都不失时机的人前宣传,“那天她做的红烧肉,连汤都被人抢干净的”,偶尔陪她回趟老娘家,筵席上她也会忍不住冒一句 “这汤不如我家媳妇做的”许是她习惯了我做的口味,吃别人的再好也不习惯,不过,她的夸口也不无根据。老爷子走的那天,来不及请厨师,家里一下就围来三、四桌人,我只得拿出一个大厨的架势来围着锅台转,自认瞎碰瞎撞,谁知出名了,尤其红烧肉,被那些“人来疯”连汤都刮干净,羡慕不已,还说:有这样的手艺该跟他们出去混江湖赚钱,否则可惜了。那年去北京游玩,亲友团特意要我做个红烧肉给他们吃,好像我的手上会自动散发红烧肉的香味来,见我就等同见红烧肉,使我暗自想笑。说这些,有自诩之嫌了,其实没那么玄,看完分享过程,你会说:也不过如此,这么简单。

我是把五花肉切成厚薄均匀的块,放在开水锅里焯去浮沫与血水,洗干净捞上,然后切开葱白与生姜放油锅中,且放一枚茴香一起炸香,再把肉下锅翻炒,先放点白酒,跟着就是醋,我醋放得有点多,除了去腥,易炖烂,酒遇到醋会化学反应生成一种芳香味(乙酸乙酯),化学用到生活中,真不错,接着放红糖,放老抽,再放上半瓶啤酒或者封缸酒盖锅炖,记住炖得准备出锅时再加盐,盐放早了肉会老,也费时费火费碘元素,另外,新鲜的鱼肉鸡等动物类蛋白自身会产生谷氨酸,无须加味精鸡精或不知名堂的其它东东,反而会盖掉本来的鲜味,装盆时,别忘了把剩下的葱青撒在上面,怎么样?简单吧。

回想一下,做红烧肉,也如人生的三重境界,初涉厨房,激情有余而技艺相当不足,切个青椒都似剁菜心,大小相去甚远,更何况切肉?那叫惨不忍赌,至于火候作料时间的拿捏程度就更不用提,冒冒失失如探险,做好一大盘红烧肉,却食之无味,更无光鲜体面;人到中年,历经岁月的磨砺,终于尽在掌控之中,拿捏度恰好,做出的红烧肉似蓝田日暖良玉生烟之境,也如人的品性;走向暮年的人,以素淡为主,只能偶尔做回红烧肉吃了,再好吃也不能多吃,一两块细品滋味,不然容易吃出三高,遗下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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