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共建文明城市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文章 2019-07-17 02:32:22 1个回答   ()人看过

为贯彻落实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调度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组织开展“弘扬宪法精神 共建文明城市”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0月31日。上午8:30――11:00,统一设宣传台并开展送法入户宣传,下午继续开展入户宣传。

二、活动内容

(一)举办一场集中送法进小区活动。10月31日,市、区两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人员深入结对共建小区,选择小区内菜市场、商场、教堂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宣传台,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集中开展一次“弘扬宪法精神 共建文明城市”法治宣传活动,宣传宪法以及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

(二)强化共建小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市、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协助共建小区建立法治宣传教育阵地,10月31日前,尚未建立固定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的小区至少要建成2个法治宣传橱窗;已建有固定法治宣传阵地的小区要更新一期法治宣传内容。

(三)丰富宣传形式。皖西日报、市广播电视台、xx政府网、xx新闻网、xx新周报等市级主流媒体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安排法治宣传内容。市、区两级普法网、微信、微博要开设专题,宣传活动动态。市物价局、市气象局要继续利用城区内物价、气象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市法宣办集中编发5万条普法手机短信;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法宣办各编发2万条普法手机短信;有条件的市、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编发至少1万条普法短信。

三、相关要求

1.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法宣办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宣传方案,精心准备宣传资料,印制《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见附件2)并发放到小区住户手中。

2.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具体经办人,于10月30日上午12:00前,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告知市法宣办。

3.开展活动时,请各地各部门在咨询台前悬挂“‘弘扬宪法精神 共建文明城市’××单位咨询台”字样的横幅。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活动信息(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活动内容)和图片(13张)传送至市法宣办。

本次活动将纳入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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