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实施方案

文章 2019-07-17 10:54:36 1个回答   ()人看过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把农村寄宿制学校建成安全、卫生、文明、舒适的学生之家,根据襄阳市政府《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的通知》和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老河口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工作任务

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有符合标准的学生宿舍,有符合标准的学生食堂,有符合标准的饮用水,有符合标准的厕所,有符合标准的学生澡堂)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落到实处,为农村寄宿制学校师生提供安全、健康、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按照“城乡一体化”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要求,着眼于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需求,加大投入力度,力争在20年底以前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全面完成“五有配套”建设,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切实办好农村寄宿制学校。

按照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教体艺[2011]5号)和《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鄂教规[2011]3号)的规定要求,以保障学生安全和学生寄宿条件为核心,逐步完善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为农村学校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和环境。到2014年11月完成全市20所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到20年11月完成全市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

二、工作内容与建设标准

(一)学生宿舍建设。寄宿制学校应按寄宿生规模设置学生宿舍。学生宿舍建设规模:小学生均建筑面积达到5m2(生均使用面积3m2),初中生均建筑面积达到5.5m2(生均使用面积3.3m2)。宿舍用房包括居室、盥洗室、厕所和值班管理室等各种用房,有一定的个人储藏空间。学生宿舍的建筑质量、安全性能、卫生健康要求符合国家相应的安全要求,学生宿舍的附建式厕所、盥洗室及学生床铺、床位等设施设备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教体艺[2011]5号)要求。

(二)学生食堂建设。寄宿制小学、初中学生食堂建设规模:生均建筑面积达到1.7m2(生均使用面积1.2m2)。学校食堂必须做到安全卫生、设施完备、功能齐全。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清洗洁净及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和用餐场所,墙体、地面、照明、通风、排烟、排水、防蝇、防鼠、防潮、防尘和餐具清洗、消毒、保温等设施设备以及饮用水等达到有关卫生标准。

(三)饮水设施建设。当地有城镇集中式供水设施的学校,应使用城镇管网集中供水。没有集中式供水设施的,可使用自备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水源供水。饮用水水量应满足学生每日在校的生活需要,原则上每人每天生活用水供应量不少于20升(不包括学校食堂用水量),每人每天饮水供应量不少于2升。寄宿制学校供水设施建设、饮水设施建设及饮用水水质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教体艺[2011]5号)要求。

(四)学生厕所建设。寄宿制学校除在学生宿舍按要求设置厕所外,还应在教学区和办公区设置楼内厕所或独立式厕所。教师厕所和学生厕所应分开设置。独立式厕所应设置在校园内。厕所选址宜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地势较高,地基排水通畅,距离自备水源、食堂25米以上,距离教室200米以内,方便学生到达,道路及厕内应有照明设施。学生厕所蹲位设置数量:女生每13人一个蹲位,男生每30人一个蹲位、20人一个小便器或0.6米小便槽。学校厕所的建筑标准、设施要求及卫生管理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教体艺[2011]5号)要求。

(五)学生洗浴设施建设。寄宿制学校应配套建设学生浴室。浴室的建筑标准、配套设施及卫生管理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教体艺[2011]5号)要求。根据安全管理与实际使用需要原则上以建设公共洗浴设施为主。

三、目标时限与进度安排

根据襄阳市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计划2014年完成20所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总体时间要求到2014年11月底全面完成老河口市仙人渡中学、老河口市仙人渡小学、老河口市莫家营小学、老河口市贾湖中学、老河口市李楼小学、老河口市白莲小学、老河口市张集中学、老河口市西冲小学、老河口市武营小学、老河口市李岗小学、老河口市第八中学、老河口市洪山嘴中学、老河口市付家寨小学、老河口市袁书堂中学、老河口市纪洪小学、老河口市薛集中学、老河口市秦集小学、老河口市齐岗(明德)小学、老河口市第七中学、老河口市半店(明德)小学等20所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其他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到20年11月完成。

四、主要工作措施

1、成立以教育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计财科、项目办、基础教育科、勤办、保健站、均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老河口市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由项目办按照学校“五有配套”建设标准要求,制定2014年计划完成“五有配套”建设的20所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勤办参与。计财科统筹安排资金,将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建设纳入均衡教育工程。

各中心学校根据项目办规划要求,制定本辖区学校“五有配套”建设路线图并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教育局领导和科室对包点学校项目建设进行督导检查,确保项目实施在11月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各校按规划要求,自筹资金完成学校建设项目任务,教育局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验收合格项目发放奖励。

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五有配套”建设项目学校工作进展报告制度。每月24日按《襄阳市农村寄宿制学校“五有配套”工作月报表》(附件)要求上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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