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的自述作文500字

文章 2019-07-19 18:04:00 1个回答   ()人看过

导语:手是我们身体的一部分,作用很大,可以写字,可以拿筷子,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手的自述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一:手的自述

我,平凡不出众;我,默默无闻地付出;我,从不大声炫耀。大家肯定认为我一无是处吧!NO!我可是人类最有用的手。

在人体器官中,长得最漂亮的就要数我们这对人体双胞胎了。我和我姐姐长得一模一样,身披一件粉红的衣裳,有着自己独一无二的指纹。最具有特色的是,我有五只细长的手指,分别是大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它们时而像五位英勇的战士,努力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时而又随意灵活地四处运动。

在所有的器官中,我不仅是长得最漂亮的,还是最实用的。人们写字离不开我,吃饭离不开我,搞科学实验更是离不开我------总之,就一句话:我是人体器官中的佼佼者。如果没有我,人们就写不了字,那么怎么会有同学们喜爱看得那么多童话、小说呢?如果没有我,人们就吃不了饭,那么人们就只能被饿得肚皮咕咕叫;如果没有我,人们就做不了科学实验,那又怎么去探索大自然和宇宙的奥秘呢?

有一次,我的小主人就因为我的努力,所以获得了书法大赛的一等奖,这可把他妈妈高兴坏了,还亲自下厨奖赏了一顿丰盛的大餐。但是做大餐,不也是需要用到我们姐妹——手吗?所以,请大家爱护我,记住我的忠实、有用。同时也要尊重那些没有手的残疾人,因为,没有双手,他们的生活会很艰辛!

篇二:手的自述

我是一只小手,看上去只有一本小书那么大。

我有五个孩子,它们分别是敦厚的大拇指,俊俏的食指,放肆的中指,柔情的无名指和凄凉的小拇指。

大拇指为什么是敦厚的呢?

因为小主人想夸奖别人的时候,就会竖起大拇指。嘿!指引方向时就要用到食指了,俊俏就在这方面上。中指的放肆则是因为小主人生气骂人时才会用到它。无名指戴上戒指,就代表缘定终生,当然是最柔情的了。唉!为什么小拇指就是凄凉的呢?因为小主人用来挖鼻孔的“工具”就是它。

虽然五兄弟有各自的用处,但很多事情是一个手指完成不了的,比如:握笔写字、穿衣吃饭等。俗话说:人多力量大。只有五兄弟合作,才能帮小主人做成许多事情。

在五兄弟中,中指个子最高,无名指和食指一样高,小拇指虽然和大拇指差不多高,但它太瘦小了。

我是一只只天天为小主人服务的手,你呢?

篇三:手的自述

我是手,人们需要我。他们吃饭需要我;喝水需要我;绘画还是需要我。人们要是没有了我,就会饿死渴死;没有了我,人们就只能是空想家。

这些日子我很苦恼。小主人要开始学写毛笔字了,总是会把墨汁沾到我的头,那些墨汁狂妄的很,它们在我眼前目中无人在说:“哈哈,小丫头,你就看着我把你们的世界占领吧,把你们全变成黑色。”那个时候,我吓得脸色发白,不过幸好,那救命的铃声响了,小主人带着毛笔去洗手了。啊!总算逃过一劫。没过多久,小主人便学会了写毛笔字,我也多了一样本领。

寒冷的冬天到了,小主人给我穿上漂亮的手套。可是有一天,小主人却忘记带手套了,我被冻得发紫,哎,主人你怎么就记不住呢,我是需要保护的。还有一次,小主人不小心把玻璃杯打碎了,我帮主人去捡,可自己却被弄伤了,流出血。疼得我直叫,小主人你怎么不为我买“保险”呀。

对了,我还没有为大家展示我的“英姿”。手心就是我的胸部,手背就是身体,我有五个头,人们为我取了五个好听的名字:大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我的每个头上都戴着“帽子”,人们习惯叫它们指甲。我的“帽子”过一段时间会长长,也许你会问:谁帮你修剪它呢?那当然是我的孪生妹妹——左手。她帮我,我帮她,我们缺一不可。

人类朋友,你们是不是很喜欢我呀,是不是离不开我呀!

篇四:手的自述

我叫手,英文名字叫汉德。我是一双全职傻手。

大约在五千年前,我从混沌中醒来,在混沌中我抡起巨斧开天辟地,之后,我累得躺下了。又不知过了多久,女娲用我灵巧的个性塑造了很多个也拥有我的人,于是,我渐渐在不同的环境中锻炼起自己来,为什么要锻炼呢?不为咋的,因为我是一双傻手。

在兵刃相接的年代里,我是最艰苦的,但我经过磨炼也着实成就了一个智慧、倔强的性格。从张子房手心中的运筹帏幄,到孔明的执扇指挥;从项羽的单手举鼎,到降龙十八掌的威力,这一路走来,虽全身布满老茧,甚至体无完肤,但我内心也欣慰得很,觉得做“手”就该这样。

其实我也有灵动的一面。记得有一个叫俞伯牙的以琴觅知音,就是在我灵动的弹奏下引来钟子期的。说到他们,我的眼泪就来了,青州司马当年也是像我这样感动的。君不曾见过那“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琵琶女,也曾听染那“转轴拔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的天籁之音吧。不错,那也是在我的煽动下,才有了百代文宗“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千古一叹,真是“感时花溅泪”。

有时候,我也思考“做手”的意义。于是,我翻出先哲们的遗训,有一个领袖的一句话彻底地打动了我,于是我上了战场。只见那烽烟四起的大地,号声不已,为了和平的胜利,一个叫董存瑞的战士用我托起了一个炸药包,那时真吓我屁颠屁颠地直冒冷汗,但是我眼前又一次浮现了伟大领袖的那句话——生的伟大,死的光荣。于是,我做了一次“手格”的提升。

当一个个温馨和睦的家庭被我建立时,我也曾想过在自己的将木之年,好好享受一下生活。但我是傻的,我不知如何享受,而且有人比我更傻,不就是那居里夫妇俩!居然不戴任何防护手套,在黑暗的工作室里夜以继日地折磨我,我痛苦地熬过了不知多少日子,最后,当我举起那炫目的金杯时,我得到了万千人民的歌颂。我想那么做应该是值得的,那也不仅仅是沽名!

今天,在一个不经意的动作下,我被从沉睡中唤醒。原来,是一个小孩用我扶起了一块倒下的告示牌。

我想,我可能并不傻,虽然有“全职傻手”之称,但我想没有人比我更懂得“傻手有傻福”这句话,因为我傻过。

篇五:手的自述

我,平凡不出众;我,默默无闻不大声炫耀。大家肯定以为我一无是处吧!错,我是人类顶有用的的手。

我们手在器官当中可算是佼佼者了。人们写字离不开我,吃饭离不开我,搞科学实验还离不开我,总之一句话:人们不能离开我!如果人们离开我,就不能吃饭了,那么就饿死了;如果人们离开我,就不能写字了,那么谁还能当作家出名呢;如果人们离开我,就不能搞科学实验,那么人们还怎么探索大自然和宇宙呢?虽然我的用处很大,可是用处大,使用时间就长,使用时间长,我们手就够辛苦得了。扫地是我们干,桌子是我们擦,衣服是我们洗,地板是我们拖……时间一长,我们身上长出了厚厚的老茧,苦到没什么,苦点儿累点儿是我们心甘情愿,不过,我们有时还会做流血牺牲。比方说碗一不小心,滑落在地上,在收拾碎片时,如果不注意就会被碎片扎上手,鲜血直流,疼得我们不得了。唉!你说世界上什么保险都有,为什么没有我们手的保险呢?真是太不公平了!

近来,我的小主人手上不搓油,时间长了,我的背上都裂缝了,红红的,怪疼。可是小主人却不管不顾,我发了几次牢骚(多在背上裂几道缝),小主人还是无动于衷,我伤心急了,以为小主人再也不关心我了,把我抛弃了。可是事实证明,我在小主人心中的分量还是蛮重的,不久,小主人向我道了歉(在我手背上搓油),我不责怪她,她的学习也很忙嘛!再说了,我是那种记仇的人吗?当然不是喽!

昨天,小主人给我洗了个“淋浴”——钢笔水洒了我一身,弄得我这里一块儿蓝那里一块儿蓝的,真难看!我真怕伙伴儿们看见笑话我,我也是要面子的哦!笑什么笑,人有脸面我也有,别太瞧不起人呶!

说了这么半天,我的“英姿”大家还不知道吧!掌心是我的前胸,它和手背组成了我的身体,我还有五个头,大小不一样,人们给我的五个头取了不同的名字:大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我的每个头上还顶着一顶小帽子,我习惯叫它指甲,指甲容易长长,所以我的右手兄弟和左手兄弟团结一心,互相剪指甲,使它短短的,好让我的小主人弹钢琴,我的模样很有个性吧!别的伙伴儿都挺羡慕我的样子喏!

记住我,忠实、有用、你离不开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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