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冤案的散文范文

文章 2019-07-20 05:48:29 1个回答   ()人看过

三十多年前,我在大兴安岭伐木。

腊八。周日。天嘎巴冷。吃早饭时,炊事班长大李对我说,你不是天天冲凉水澡吗?今儿个敢不敢光腚上雪地打个滚?

我说,光腚不敢,有损军容。

大李说,那,你敢穿裤头到后坡雪地打个滚,中午我给你加俩菜,有酒。

大伙儿起哄,不行!要加都加!

大李挺爽快,看着我,叫号:敢不敢?敢滚,中午全体改善。

大家眼巴巴望着我。望得我没有退路。

我又喝了碗热粥,脱巴脱巴,只穿着裤头向50米外的后坡跑去。一推门,酷寒凛冽如刀锋,割得我浑身一颤,眼前的白雪顿时闪现出冰蓝色,透着寒意,呛得我屏住呼吸。大家看耍猴般叫着一窝蜂地跟在我身后起哄。扒眼的不怕热闹大。

后坡一片漂亮的白桦树,在蓝天白雪衬映下,素雅袅娜,婷婷玉立。在漫山苍劲硬朗的红松之中,颇显柔情依依,与众不同,拉风出位。

林涛滚滚。美哉。

我跑到后坡在齐腰深的雪地里滚了一下,在大家的欢吠声中,跑回食堂。前后不到两分钟。整个身子都麻木了,脚丫子冻得够呛。

那天有零下三十六、七度。桦树都冻裂了,嘎巴直响。

中午加了俩菜,炒鸡蛋,炸花生米,还有地瓜烧。

二十年后我去海拉尔机场,假道重访克山农场。

三杯酒落肚,当年的炊事班长,现在的老职工大李红光满面地对我挑了挑大姆哥:老弟腊八,光腚雪地打滚!

我纠正说,不是光腚,穿裤头了。

大李借着酒劲儿,眼珠瞪溜圆儿,言之凿凿:不对!我就跟在你腚后,绝对亲眼所见。你如穿裤头,把我眼珠抠出当泡踩!

在场的农场领导都是新人,但均异口同声:我们一到农场就听过此事,大李说得没错。再说了,在场的都是大老爷们儿,也不算太丢人的事儿。

啥叫也不算太丢人的事?这叫什么事儿?根本没有的事儿!大李这个熊玩意儿,真不是东西。

我看着一桌没有任何恶意还略带钦佩的脸庞,无话可说。

默默无语两眼无奈,耳畔犹闻当年笑语欢声。

一桩冤案就此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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