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美妞同居的日子散文

文章 2019-07-21 06:34:24 1个回答   ()人看过

那个白色的精灵常在我的梦境里奔跑,在绿草地上溜达的身影是我抹不去的回忆,美妞,我不知道你的方向,你只在我心里。你蹦蹦跳跳的俏皮模样,是这个春天最难忘怀的景致。虽然你还剩下十一年的生命,但是我还是要祝你幸福。每一个生命都是大自然的馈赠,值得我们尊重,并且用心去热爱。

--------引子

现在农村养狗盛行,而城里亦然。城乡的狗有别,乡村的狗高大威猛;看家护院,城市里小巧玲珑,娇惯宠爱。凑巧朋友家的小狗菲菲生了三只毛茸茸的小家伙,小西便喜滋滋地领一只回来,取名美妞。美妞刚满月,睁着朦胧的黑豆眼,憨态可掬。美妞有一个姐姐一个哥哥,姐姐被送往滨海,只有母亲菲菲和二哥杰克住在离我们不远的小区。开始朋友给美妞取的名字叫露丝,玫瑰的意思,小西觉得过于崇洋媚外,我也觉得硌的慌,便改名美妞。

城里的犬以博美,萨摩,泰迪居多,这三款皆属于名贵犬种,都是从国外引进。美妞的爸爸多多和母亲菲菲,都属于博美血统,白毛,矮小,前爪粗壮,后爪纤细。因为住一个小区,狗主人因狗结识,也成就一段狗的姻缘。多多过于肥胖,外形毛茸茸仿若肉球。前一阵因为下楼梯,扭伤了前脚,走路一瘸一拐的。美妞刚到我们家的时候,小西特地用一个纸盒,一条小毛毯做了一个简易的窝,看着它美美地入睡,小西便像个幸福的母亲,甜蜜荡漾在举手投足之间。女人是母性动物,母爱不经意间便会泛滥成灾。

美妞通体白色,没有杂毛,小西很得意自己的眼光,因为美妞的哥哥姐姐后来耳朵都变成黄色,影响了整体美感。满月的小狗总喜欢撕扯乱咬,就像小孩子磨牙,有一次竟然用爪子拨开鞋柜,咬坏我三双皮鞋,气得我吹胡子瞪眼老半天。小西也舍不得打,板着脸教训几句而已,美妞就像个犯错误的孩子,低眉顺眼,不敢吭气。不过一会又在到阳台上,晒着太阳,美美地做上了白日梦。晒太阳是美妞最大的爱好,金色的阳光洒落在它白色的毛发上,闪耀着银质的光晕,晶莹通透。要是你伸出手来逗弄它,它便会四仰八叉,用小爪子和你打架,当然它的动作轻盈,对你没有任何伤害。要是你用手指拨弄它的脖颈,它便会舒服地闭上眼睛,享受你给它的触摸和爱抚。

狗一直以来都是人类忠实的伙伴,我见过尽忠职守的牧羊犬,见过任劳任怨的雪橇犬,也见过为主人不惜与大狗熊殊死搏斗的小狗,即便被狗熊所伤也在所不惜。前几天在一则新闻中,见到一只发狂的藏獒,连伤数人。面对穷凶极恶狮子一般的藏獒,一只小狗奋勇出击,狙击藏獒的凶残,使主人免遭于难。最后小狗被藏獒咬死,主人为失爱犬痛哭流涕。美妞是一只忠犬,但是它的忠诚对我来说有时也是困扰,因为它见到陌生人就喜欢吠叫,需要好好安抚才会停止躁动。有一次竟然追着邻居方大姐,从一楼叫到四楼,向来怕狗的方大姐差点都哭了,我只好去给人家登门赔礼道歉。这惹事的美妞,回家被关笼子里禁闭了一天,做深刻反省。

美妞的日子悠闲而自在,它最大的爱好是晒太阳,睡觉,啃骨头。这也许是众多狗狗的共性。在他吃饭或者啃骨头的时候,千万不可以去触碰它,否则会毫不留情地给你一口,狗有很多特性是天生,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美妞很挑食,俗语云,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而美妞偏不喜欢肉包子,她最喜欢水果,还喜欢嗑瓜子,吃甘蔗。它可以灵巧地咬开瓜子壳,然后吃掉仁,而吃甘蔗就囫囵吞枣了,它喜欢所有甜味的食品,我想这家伙前世定然是一个馋女子,投胎转世依然改不掉馋嘴的习惯。每次我一拿起水果刀,美妞就屁颠屁颠地走过来,深情款款地看着我,不是看我,而是看我手里的水果,期待分一杯羹。而我每次都被它的馋相打动,只能与其分而食之。小西总是称呼我们爷俩,爷俩又吃水果啦,我答道,妞妞喜欢,我陪吃。美妞最爱跟我到小区的草坪上撒欢,在那里,它就像纵情的小马驹,撒开四蹄,一路狂飙,飚到你跟前,一个急刹车,然后在你脚下翻滚跳跃,溜须拍马,可劲讨你的欢心。

生活水准的提高增加了城市的宠物数量,我们小区的博美,泰迪也越来越多,还有一只白色大萨摩。美妞属于中等个头,所以见到比它矮小的自然趾高气昂,它的爱好就是欺凌弱小,或者一个巴掌将人家拍翻在地,或者咬着别人脖子上的毛不松口,人送外号“小霸王”。可是见着这只叫豆豆的萨摩,连大气也不敢出,这体型有半人高的萨摩,对付美妞真是易如反掌,只要一抬脚,美妞就屁滚尿流。不过这只萨摩是公的,当然垂涎美妞的美色,不久就臣服于其石榴裙下,于是美妞又可以肆无忌惮地前嘶后咬,嚣张跋扈了。温驯的豆豆从此也沦为美妞欺负的对象,唉,原来男狗狗一样是好色之徒。我和小西在打羽毛球,美妞便在草坪上逮蝴蝶,追小鸟,要不就是过来捣点乱,咬着我们的掉落的羽毛球,四处疯跑,害得小西在后面追着喊,妞妞,妞妞,把球拿来。这家伙,连小西也调戏,没治。

我和小西一般晚饭后都习惯散步,小西一边牵着美妞,一边和我家长里短唠叨。美妞伸着脖子,四处闻嗅。这就是狗狗的本性,也是动物的本性,不放过任何一个寻找食物的机会。动物和人一项很重要的区别就在于,动物整天在为食物奔波寻觅,而找食这件事在人类的生活中只占据一小部分。因为处于食物链顶端的优势是任何一个动物所无法比拟的。一不小心,那些动物就会沦为人类的食物,狗也不例外。妞妞散步时遇到同类总是习惯性凑上前去,不仅仅打招呼,还上闻下嗅,这个时候,小西总是说,羞死了妞妞,然后拽开美妞,继续行走,有时候也停下来与狗主人交流养狗心得,以及天南地北关于狗狗的话题,爱狗之情溢于言表。我常常耻笑小西的小资情调,而她总是不以为然。我想宠物虽然耗费社会资财,但是也可以培养你的耐心和爱心,增添生活情趣,给我们乏味的生活带来温馨和亮色。

美妞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回娘家。一到朋友家,杰克就和美妞打斗撕咬在一起,偌大的客厅瞬时成为他们的战场。而菲菲像个慈祥的妈妈,坐在一旁欣慰地看着它的一双儿女嬉戏。玩累了,主人抓一把狗粮,撒在地上,两只狗蜂拥而上,一会就添的一干二净。美妞在朋友家就像自己的主场,在主人跟前摇头摆尾,谄媚讨好,和哥哥杰克嬉耍打闹,惬意闲适。有时候我们出差外地,朋友对美妞的照顾也令小西心无旁骛,免于挂碍。我想,母亲的怀抱,就是最安全,最温暖的港湾,这点,人和狗是相通的。我们每次出去吃饭,都要点一些带骨头的菜肴,因为心里牵记着饥肠辘辘的美妞。每次看到美妞狼吞虎咽的样子,小西脸上的满足的表情,流溢的怜惜,令我记忆清晰。

家里有了美妞,小西打扫卫生的任务就加重,可她从无怨言。每天一早,要用吸尘器吸扫美妞掉落的狗毛,每个星期要给它洗澡梳理毛发,小西乐此不疲。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耐心细致,安然从容,也许这是每一个女人的母性使然吧。

快乐不会永恒,和美妞同居一年半以后,小西的怀孕,让我们开始愁眉不展。宠物医院的院长警告我们,即便卫生条件再好,狗狗身上的细菌也会导致新生儿脑残,或者畸形。美妞已经不可以再与我们同居在一起了。于是我千里迢迢将美妞送到了小西的老家徐州。那边乡村人家养狗蔚然成风,这也许是沛县狗肉全国出名的缘故吧。原本以为美妞可在那边过上安详舒适的生活。可是好景不长,小西的母亲车祸伤了大腿骨,要到城里作长期的治疗和休憩。而美妞只能另觅栖居之所。我只能再次从千里之外将美妞带回我居住的城市,然后在网上发布了收养贴,期待为美妞寻一个温暖的新家。真的好无奈,以前带美妞去宠物医院打疫苗的时候,进门就看到大幅的狗狗宣传标语,每一只狗狗的生命寿限是十三年,当你决定收养它的时候,请你确定你可以善待它十三年。一年半的时间,我们已经如家人一般。美妞能听懂我的许多单词,如坐下,上来,趴下,喝水等等。人都说,狗狗是最有灵性的动物,而美妞是最有灵性的狗。我去接它,老远地,它就感受到了主人的气息,一路欢快而来。然后上蹿下跳,甭提有多欢快。真得难以舍弃,却不得不舍弃。小西难过得掉了几天眼泪。而我也是夜半无眠,生活里有许多无奈,有许多难舍,更有无数次揪心的别离。

妞妞走了,我忘不了和它分离时它绝望的眼神,和它呜呜的哭泣,它急切地扒拉着笼子,高声吠叫,那么急切,那么悲哀,它无法言语,但是我听懂了它内心的凄凉,那一刻,我的心开始疼痛,车门关上,美妞一路绝尘而去,我的眼泪从太阳镜后面簌簌而落。

而今,我的眼前经常浮现出美妞的影子,雪白的精灵,可爱的憨态,暮然间,神伤不已。我已经决定今生不再养狗,就当做对美妞的怀念吧。我也告诫准备养狗的朋友们,如果你不能够给它十三年稳定的生活,请放弃养狗的念头,否则对彼此都是巨大的伤害。

保重,我的小可爱,期待你幸福地度过余生,我的美妞!我永远的小孩!

顶一下 ()  踩一下 () 

 

本文标签:

共有条评论     登录   注册  剩余:2000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