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我的同桌作文600字

文章 2019-07-22 02:59:47 1个回答   ()人看过

作文一:我的同桌

我的同桌我最熟悉不过了,从她转到我们学校,我就一直跟她作对。至于她的性格,我更是了如指掌。

她十分胆小,连蜘蛛之类的小虫子都怕,而且她可以怕得号啕大哭。正因为如此,也给了我整她的机会。今天上午刮大风,操场上落满像小虫子的小黄花。我看见了,第一个念头就是用这花去整我那个没有出教室的同桌。我拿着小黄花,悄悄的来到她身边,然后把花扔到她身上,大声说:“虫啊!!”她听了,吓得尖叫起来。然后以闪电般的速度站起身,紧张得直顾乱跳。还用手不停的拍衣服,全身上下都被她拍了个遍。我为了不让她起疑心,掩着面大笑,然后又装出十分严肃的样子。她生气的说:“你干什么?那虫子……”说着就仿佛要哭出来了。我见状,更是“心满意足”了。我用手拿起她身上那只“小虫”对她说:“看,就是这只‘虫’。”她赶紧把身子缩成一团,待她细细打量之后才发现那只是一朵小黄花,她用手拍了拍胸口,“意味深长”的叹了口气。

我的同桌还很伤感。最近因为她就要离开我们去北京了而常常“定格”。(泪流满面,神情专注的盯着某个地方,身体一动不动。我们称为定格。)然后她又因为我经常欺负她,她感到人生没有意义,而极度伤心。正因为如此,她的神态几乎都是沉重的,她的眼圈也基本都是红的。可不,今天下午我们看了“南京大屠杀”,虽然那些老百姓另人同情,侵略者另人愤恨,但也不至于哭得死去活来。可是我的同桌却整整哭了一节课。她一会低着头,一会又趴在桌子上,那样子真的是有点“欠揍”。

这就是我的同桌,名叫陈晶,我自认为她真的有点神经。

作文二:我的同桌

活泼开朗,是一个极其有趣之人。我们常称他为“阿松”。

阿松的首要特点是嗜睡,这在初中时是极其有名的。一年365个清晨,阿松上学不迟到的日子屈指可数,以致门警大叔每天记他的名字都记烦了,以后竟睁一眼闭一眼任其迟到,亦为初中时之佳话。进得高中,阿松自然有所收敛,开学至今,仅有两次与周公聊过头而被尚未熟识的门警逮着,可谓进步不少了。

哦,对了,还没介绍阿松的模样呢。阿松身高1米76,黑黑的皮肤,大大的脑袋,牛仔加T恤,颇有壮实帅气之感。不难看出阿松是个体育健将。初中运动会,百米飞人一定少不了他,篮球场上也常见他奔波跳跃的身影。如今进了高中,已和吾等篮球爱好者自建一班级球队,屡战屡胜。如今,校运会在即,到时候,有的看阿松的了。另外,阿松还是个电脑高手,他的“星际争霸”练得炉火纯青,能以一敌众,令不少“星际”高手叹服。

说到这里,你也许会以为阿松是个贪玩的学生,成绩一定不佳,那就大错特错了。阿松脑袋硕大,自然容量不小,智商极高。和大多男孩一样,阿松是个极端偏理的家伙,一上文科,便昏昏欲睡;可一上数理化,便像打了兴奋剂似的,精神极佳,反应极快,领悟力极强,不禁使我敬佩。特别是数学,乃阿松之最爱,因此其数学成绩也名列前茅。不过,阿松也有对付文科的独门绝招--通背。凭其硕大的脑袋和惊人的记忆力,一旦面临文科考试,他就通背全书,以后应考,成绩自然也不差,实在厉害。

瞧,这就是我可爱的高中同桌,我们的阿松!

作文三:我的同桌

我的同桌唐小丽,因为她长得又瘦又矮,所以班里的同学给她起了个绰号叫“小不点儿”。

提起“小不点儿”,我就有说不完的话。

那是在上学期的一天下午,上课铃响后,语文老师走进教室。他看见黑板上还留着中午抄的数学作业,就问:“今天谁值日?怎么忘记擦黑板了?”教室里静悄悄的,同学们不由自主地看着值日生。就

在这时,却见“小不点儿”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黑板前,拿起板擦默默地擦起来,由于她长得矮小,不时踮起脚尖,高处还要蹦起来擦。看到她这副模样,几个调皮的同学笑出声来,但“小不点儿”

像没事儿似的,一直到把黑板擦净,才低着头,红着脸,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接着,老师又说:“以后值日的同学都要认真负责,不要因为自己的疏忽影响全班同学上课!”老师这一说,“小不点儿”

的脸涨得更红了。这时,不知哪个同学说了一声:“今天不是唐小丽值日!”紧接着两个女同学不好意思地站起来说:“今天是我们值日。”老师看到这情景,明白了一切,向“小不点”投去赞许的目光。

像这样的事还多着呢。记得一天早读时,小燕同学突然呕吐起来,她大喘着气,脸憋得通红,秽物满地都是,教室里一股难闻的气味叫人恶心。同学们有的用手捂住鼻子,有的拿起书扇起来,这时,只

见“小不点儿”不声不响地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小燕身边,掏出自己那块洁白的手帕,一面轻轻地拍着小燕的背,一面给她擦净嘴边的赃物,并轻声说:“我扶你对偶卫生室去吧。”

你看,我的同桌“小不点儿”就是这样一个人,她心中只有集体,只有他人。她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我为有这样的同桌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作文四:我的同桌

我的同桌,长着一对樱桃大小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使他的鼻子更加显眼,加上他能说会辩的嘴巴,看上去就像孙悟空。说起他,真是顽劲十足!上课爱扔小纸条;用剪刀剪别人的头发......但他却有一颗让人敬佩的心。

一天早上上课时,我正在专心致致地听老师讲课,在柜子里拿练习本时,突然发现一只手像老鼠般偷偷地伸进我课桌的柜子里。我顺着手望去,是同桌的手!我瞪了他一眼,继续听课去了。下课时,我又发现柜子多了许多垃圾。我想:一定是同桌干的!一定要讨回公道!我一把抓住他,说:“你为什么把垃圾放在我的柜子里?”他一把甩开我的手,不以为然地说::“只不过把垃圾放进你的柜子里嘛!况且你也没看见我放啊!你有人证、物证吗?没有就别冤枉人!”我一下被他比机关枪还快的话回驳了,真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我发誓再也不理他了。可是巧合就是巧合,刚好那天我又忘记带英语书,刚好他又有两本英语书,正当我想向他借的时候,想起刚才的事,刚想说的话又缩回去。

当他看到我欲言又止的样子,他问我:“发生什么事?”我转过头,说:“不关你的事!小人!”他看见我没有英语书,就拿出英语书说:“看你没带英语书,本少爷不拘小节,把英语书借给你。”我突然觉得心里有种莫名其妙的冲动,像他这样的人竟然也会向别人伸出援助之手!

无论哪个人,就算他满身缺点,但他一定会有自己引以为傲的优点!就像我的同桌,在他身上,我发现他仿拂在闪耀着光芒。虽然他爱捣蛋、爱强词夺理,但他在别人不开心的时候,给予别人快乐;在抢答脑筋急转弯时,他答的最快;在别人有困难时,给予帮助......他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顶一下 ()  踩一下 () 

 

本文标签:

共有条评论     登录   注册  剩余:2000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