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货运车辆超载超限安全责任承诺书

文章 2019-07-23 03:04:20 1个回答   ()人看过

禁止货运车辆超载超限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运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龙整办【2015】21号)文件内容要求,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规范建筑运输车辆通行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项目实际,特签订本承诺书。

一、车辆管理目标承诺

项目使用车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严禁车辆超载、超限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车辆安全性能的检验和驾驶人的教育管理,确保建材、建渣、商品混凝土等运输安全。

二、车辆出场管理

项目自身加大日常监管和宣传教育力度,对违法装载行为自查自纠,并开展专项自查整治,对建材拉运车辆、商品混凝土罐装车、土方拉运车辆等出场检测、监控设备,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装载行为,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施工现场,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必须专人清洗,并保证冲洗率100%,避免车辆带泥出场污染市政道路。

三、车辆进场管理

1、进入项目施工区域车辆必须向项目出示行驶证、驾驶证。

2、不得驾驶超载超限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进入施工

现场。

3、严禁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四、项目进出车辆要自觉接受治超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凡阻碍治超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承诺书一式四份,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龙泉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各执一份。 龙泉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监督方):

(盖 章)

建设单位代表 (承诺方):

(盖 章)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承诺方):

(盖 章)

监理单位总监 (承诺方):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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