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新学徒制及给我国的启示论文

文章 2019-07-23 05:38:36 1个回答   ()人看过

摘要:学徒制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教育形式。与古老的学徒制相比,现在的学徒制既继承了“做中学”的特点,又融入了现代学校教育的新形式。澳大利亚高职教育的积极发展与学徒制密不可分。为此对澳大利亚的新学徒制进行剖’析,希望通过他山之石,对我国的高职教育发展有所启示与借鉴。

关键词:新学徒制;澳大利亚;培训包

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1395 (2010)02-0325-02

学徒制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教育形式。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学徒制的形式更加灵活、内涵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深化和延伸。澳大利亚高职教育的积极发展与独具特色的学徒制模式密不可分,它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高职教育发展中独树一帜,熠熠生辉。

一、新学徒制的特点

(一)培训课程设置的超前性

新学徒制的课程设置是以澳大利亚全国统一的资格框架下的培训包为基础的。每个培训包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国家认证部分,这是培训包的主体,涉及能力标准、国家资格及鉴定指南方面。能力标准规定了本行业不同岗位中的从业人员所应具备的文化知识、实践技能和思想素质。如信息技术的能力主要有11个能力领域328项能力单元组成。国家资格是以能力标准为依据的,其理论知识学习和职业技能训练并重,且多数是以技能培训为主的一组科目课程的组合。第二部分是非国家认证部分,这是对培训包认证部分的补充,是注册培训机构办学的指导性材料,由学习方法指导、鉴定材料、教学辅助材料三方面组成。

新学徒制的课程观是“能力本位教育”,即以职业能力作为教学的基础、目标和评价标准。课程培养目标直接为生产、经营第一线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课程开发一般由大企业或社会公众提出要求,或由州行业培训顾问委员会通过调查研究后,向教育培训包提出,经同意后,拨专款到相应的教育服务处。教育服务处在接到通知后,即向州行业培训顾问委员会索取行业培训包,成立一个项目小组,明确负责人和协调员,聘请企业专家、政府官员、TAFE学院的老师开发课程。可以说,课程设置表现出明显的市场性与科学性,课程内容强调针对职业岗位要求的实用性与广泛性,从基本的就业技能课程到在职培训、休闲娱乐、英文、高级专业培训课程等非常广泛。新学徒制培训课程的超前性对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

(二)培训教学方式的灵活性

新学徒制的实质是把实践工作与有组织的培训结合起来,将实际操作与层次分、明的培训课程有机结合,是一种集就业前与在职培训于一体的培训模式。学徒可以在就业前参加培训,掌握就业岗位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从事全职工作,也可以上岗后参加培训,获得岗位技能,从事半职工作。一般参加学徒培训需要3~4年。

用户选择和灵活多变是新学徒制培训教学方式的主要特点。“用户选择”是指学习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学习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教师和考核办法等,实行弹性学习课程,课程以分阶段的形式进行,分为证书和文凭两个层次。新学徒制培训在教学手段上综合运用演示法、读书指导法、练习法、参观法、讨论法、模拟法、实习实验法及现代化电教手段,体现了个体化教学,使学生的积极性得到了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均得到了全面的提高。在授课方式上则综合运用课堂学习、现场学习、不同时间学习(选择白天或晚上到校学习)、利用CD- ROX等多媒体学习、利用互联网络学习、协议学习等,基本做到了从以教室为主向以学生为主设计教学模式的转变。

(三)培训资格认证的融通性

新学徒制度在证书的沟通上更加侧重于对学分制度和先前知识的认可。政府规定,新学徒将和雇主正式签订培训协议,学徒期满可获得全国认可的、与学历文凭互通的资格证书,根据实际能力和优秀表现可以获得高级文凭,包括将来仍可以进入高等职业和普通院校学习,他们先前的成绩和证书可以算入认可的学习,为受训者提供更多机会,节省时间避免重复培训。

(四)培训师资质量的“双师型”

澳大利亚新学徒培训制度的发展与其师资队伍建设密不可分。一方面,澳大利亚通过高等院校按照“3+1”培养模式,即三年专业理论学习,一年师范教育和实践,培养高学历、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另一方面从社会选聘大批专业技术人员充实教师队伍。

二、新学徒制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启示

(一)政府重视:完善法律政策,加强宏观调控国家的法律政策是发展职业教育的基本保障和有力杠杆。澳大利亚新学徒制的发展与联邦政府法律政策密不可分。澳大利亚的《宪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为新学徒制度的顺利实施与健康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我国的高职教育起步较晚,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虽然明确了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但由于相关程序法的不健全,我国的高职教育仍然举步维艰,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高职教育体系,没有全国统一的高职教育资格标准,行业参与高职教育的程度还比较低:因此,必须通过政府行为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加强对高职教育宏观调控与引导,以确保高职教育的蓬勃发展。

(二)行业参与:设计能力本位的课程教学体系,走产学结合型道路

在澳大利亚新学徒制的发展中,行业界的主导地位通过两个层面体现,一方面通过国家工业技能委员会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另一方面由工业技能委员会负责培训包的开发。这就使得国家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主管部门能够尽快了解行为需求,并据此做出调整,保证了行业界与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之间信息的畅通,使职业教育培训的产品和服务能够符合经济发展需求。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虽明确提出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并提出了一系列实施措施。但具体的行业组织参与职教体系与实施工作的机制还不完善。职教与行业企业严重脱节,职业教育与行业之间仍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因此高职教育与行业之间应展开深层次的合作,调动行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根据行业岗位职业能力的要求,在进行市场调研和科学分析的甚而上,让行业人员参与高职教育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基地建设,共同制订与修改教学计划、改革教学方法,并定期调查行业对职业教育的满意度,从而有效利用产学两种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实现产学结合的良性循环。

(三)资格评估:建立健全的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实现国家政策干预,建立全国统一或者全行业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是澳大利亚职业资格认证体系的一个显著特点。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但是不论从职业资格证书的涵盖范围,还是整个的管理体系上与澳大利亚完善的制度化、整体化相比还存在很大差异。为此,需要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确保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可信度和含金量;重视职业标准的开发,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完善测评技术,提高考评人员的素质;充分利用职业教育资源,建立各类教育机构之间的学分互认制度,使职业资格证书在各行业、全社会取得良好的信誉,从而形成以能力为导向、证书为导向的局面。

参考文献:

[1]何占宾,澳大利亚TAFE体系与我国职业教育的比较与启示[J].中国电力教育,2007(7).

[2]徐徐.英国现代学徒制和澳大利亚新学徒制比较[J].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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