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训释失误管窥论文

文章 2019-07-23 08:19:45 1个回答   ()人看过

摘要:前人对《荀子》注释的精义固多,却也难免还存在着缪误。通过对《荀子》各家注本失误的具体分析,侧面反映了唐代杨倞以来注释家们在理论、方法上所存在的缺陷及流弊,以期为探索传统训诂学的科学化道路提供一些反面的借鉴。

关键词:《荀子》;训释;失误

前人对于《荀子》词义的阐发、析疑与正误,多有可宝贵者,但难免还存在着缪误。他们或疏于文法,或拙于义理,或不审词例,或不明修辞、语法,或不明通假而望文生训,或增字为释,错误颇多。再加上荀子思想博大精深,《荀》书词义颇为灵活,有所谓“奥谊艰辞”之称,前人的注释往往各执一辞,众说纷纭,情况比较复杂,这就需要有一定的眼光,能进行鉴别。现就众注家失误的情况,归纳出几点,以供商榷。

一、破假借时本字抉择不当

通假字实质上是同音字或音近字互相替代。同音字或音近字一般不止一个,因此求本字时不但要具备语音条件和有力的证据,更要审度文义,务求贯通。否则,仍不得谓之确诂。下面就是本字抉择不慎,因而顾此失彼的例子:《劝学》:“《诗》曰:‘匪交匪舒,天子所予。’此之谓也。”王引之训“交”为“姣”之借,谓“方来朝之君子不侮慢不怠缓”[1](P79),我们认为王氏语亦未当。《释名·释丧制》:“绞,交也。”《说文》:“绞,缢也。”段氏注曰:两绳相交而紧谓之绞。《小雅·采菽》中的“匪交匪舒”盖承上文“赤芾在股,邪幅在下”的“赤芾”、“邪幅”而言,“匪交匪舒”正谓“赤芾”、“邪幅”逼束适度,非紧非舒。读“交”为“绞”,训为“急”,与“舒”对文,方为允洽。

二、动辄破字,滥说假借

有些注家把《荀子》的假借现象看得过分严重,同时又错误地认为“古声同者,其义亦同”,不免滥用声训。如:《正论》:“故天子生则天下一隆致顺而治,论德而宣次。”梁启雄注:“‘论’当作‘谲’,‘谲’、‘决’古字通。谓决其德之大小而定位次。”[2]这段注解失当。《儒效》:“若夫谲德而定次。”王先谦云:“‘谲’、‘决’古字通。”《简释》显然是根据王说作注的。但在古语中“论”、“德”两字常连用。《王霸》:“论德使能而官施之者,圣王之道也。”曹植《文帝诔》:“考诸先纪,寻之哲学,生若浮寄,惟德可论。”皆“论”、“德”连用。《礼记·王制》:“论定然而后官之。”文意也相近。“论德”即“根据德而论定”,意思是很清楚的,“论”字不必当作“谲”字,也就不存在“谲”、“决”通用的问题。另外还有《修身》:“君子之求利也略,其远害也早,其避辱也懼,其行道理也勇。”或谓“懼”通“遽”,或读曰“瞿”;《议兵》:“秦人,其生民也陿阸……隐之以阸……”谓“隐”与“殷”同,又或谓与“慇”同等等,例多不烦更举。其实这些被认为是“借字”的皆可由原字之义求之,有些注家却舍近求远,妄说通假,徒自滋扰。我们认为前人注释《荀子》一书,滥用通借的情况比较突出。

三、辗转相训,违反推理规则

辗转相训实际上就是采用逻辑学上的演绎推理推导词义的方法,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训诂手段。但是在推导过程中稍有疏忽,如在前提中出现多义词、同音词等,就容易违背逻辑,导致结论不真实。如:《修身》:“善在身,介然必以自好也;不善在身,菑然必以自恶也。”刘师培注:“菑与淄同……淄与缁同……缁又与滋同,滋,浊也。盖字之从菑得声及与菑音相近者义均训黑,引伸之则为浑浊之貌。”[3]谨案:刘氏训“菑”为“浑浊之貌”,其公式是:因为“菑”犹“淄”,“淄”犹“缁”,“缁”犹“滋”,所以“菑”犹“滋”。但是,“菑”训“淄”,“淄”训“缁”,皆有古训为据,唯“缁”训“滋”并无古训依据,况“滋”有“浊”义,陆德明《释文》云:“滋音玄,本亦作兹,子丝反。”刘氏在这里应该说是犯了“虚假论据”的逻辑错误,因此所推导出来的结论也就不正确了。而在古汉语中,“菑”字也并没有“浊”的意思,此句中的“菑然”仍应从杨倞训为“災害在身之貌”为当。

四、随意牵合故训字说训释多义词

古人对词的多义性认识不足,解释经传,有时专主一义,不知变通,致使文义窒碍难通。清代以来的学者对此已经有了比较充分的认识,他们懂得多义词不但有本义,而且还有引申义,并且还能对词义系统作初步分析。但是词的多义性客观上确实给主观臆测提供了某些余地,有的注家为追求“说戒雷同”,有时利用词的多义性,随意牵合故训,这样就很难真正做到“诂各有当”了。如:《修身》:“辟违而不慤,程役而不録。”杨柳桥注:“王逸《楚辞》注:‘役,贱也。’《白虎通·京师》篇:‘禄者,録也。’《广雅》:‘禄,善。’”谨案:杨柳桥训“程役而不録”为“轻贱而不善良”[4],使人费解。

“役”训为“事”,“録”训为“具”,与上句的“拘守而详”意义相对,前后照应,暗示了君子之学与小人之学截然分明的特性。杨氏不从常训,专欲求奇,解为“轻贱而不善良”,转失之迂。

五、不明假借而望文生训

《儒效》:“随其长子,事其便辟,举其上客,億然若终身之虏而不敢有他志,是俗儒者也。”北京大学《荀子》注释组之《荀子新注》将“举”释为“奉承”。

王念孙曰:“‘举’读为‘相与’之‘与’。‘与’古通作‘举’。……《礼运》‘选贤与能’即《大戴礼·玉言》篇‘选贤举能’也……《史记·吕后纪》‘自决中野兮,苍天举直’,徐广曰:‘举一作与’。谓交其上客以求助也。”谨案:“与”属鱼部喻母,“举”属鱼部见母,当为叠韵通假,王说是。

六、涉上下文而衍,以致句读之误

《非相》:“故君子之行仁也无厌,志好之,行安之,乐言之,故言君子必辩。”杨倞于“故言”下注云:“所以好言说,由此三者也。”杨说非是。王念孙指出,“故”下本无“言”字,“言”字涉上文而衍。“故君子必辩”为一句,谓君子志好之,行安之,乐言之,是以必辩。上文云:“故君子之于言也,志好之,行安之,乐言之,是以必辩。”是其证。杨断“故言”为一句,以结上文,则“君子必辩”四字竟成赘语。杨倞不明“言”为衍文,故生句读之误。

七、不明全书的词例而误

根据同一篇的上下文以推敲词义,固然是训诂的一个好办法,但单是这样做还不够,同时还必须联系整部作品的用词,方能烛幽显微,释疑祛惑。如:《修身》:“以治气养生,则后彭祖;以修身自名,则配尧禹。”文中“自名”二字不可通,其中必有奥秘。王引之据《韩诗外传》作“以治生养性,则身后彭祖;以修身自强,则名配尧禹。”认为“自名”的“名”字乃“强”字之误。郭在贻按:考《荀子》全书,“名”与“白”常常用在一起,如:《荣辱》:“是故穷则不隐,通则大明,身死而名弥白。”《致士》:“能以礼挟而贵名白,天下愿。”《乐论》:“名声于是白,光辉于是大。”《尧问》:“名声不白,徒与不众,光辉不大。”《君道》:“夫文王欲立贵道,欲白贵名。”由此可以知道,“以修身自名”应当是“以修身白名”,“自”乃“白”字形近之讹。

王氏虽为训诂大师,这一条却说得不确。《韩诗外传》作“以修身自强,则名配尧禹”足之,乃增文成义(增“强”字),未可据以改《荀子》。

八、用句式比较机械地确定实词词义

洪诚先生在《中国历代语言文字学文选·序言》中有过这样精辟的论述:“因为汉语的语法作用主要地表现在虚词与词序两方面。虚词能表示词语与词语之间的关系,词语与词语之间的关系也规定了结构的性质,规定了某种虚词应居的位次及其作用。所以虚词的作用可以从它的前后环境中看出来。”[7](P2)言外之意就是说简单化地运用句式比较去判别实词词义,结果往往不可靠。如:《修身》:“君子之求利也略,其远害也早,其避辱也懼,其行道理也勇。”王引之训“懼”为“怯”,认为与“勇”对文。如此,“怯于避辱”,恰恰与荀书原意相反。况且“略”与“早”并非对文,“勇”与“懼”也不必相对。所以说相同的句子有可能内容相似,其中对应的词语有可能含义相近,但是,通过句式比较不能准确判别实词词义,这是因为实词的意义离开句子结构能够独立存在,同一结构形式可以表达多种不同的内容。王念孙在此注重了文法,而忽略了对义理的探讨,仅仅凭着句子结构表面上的某些130相似便确认它们互文,自然会导致训诂上的失误。

通过对《荀子》各家注本失误的具体分析,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唐代杨倞以来注释家们在理论、方法上所存在的某些缺陷及流弊,以期为探索传统训诂学的科学化道路提供一些反面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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