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院与实习生协议书范本

文章 2019-07-01 00:43:53 1个回答   ()人看过

1、严格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实习费用一次交清,实习开始后,凡因个人原因终止实习者,院方概不退还学费。护理部和所在科室的领导,不得私自更换科室和所学专业。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宣扬患者隐私,包括病史及私人生活,违者造成一切后果,个人自负。

3、尊重医院各级工作人员,善待病人及其家属,实习中遇到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所在科室和护理部,对实习中的意见、问题要通过组织反映。

4、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和技术操作规程,实习生须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病房和门诊工作,不得随意更改医嘱、病历资料和私自进行任何治疗。违反规定或操作规程,造成职业暴露者,后果自负;造成医疗差错或事故者,实习生及所在学校要负相应责任,同时给予辞退等严肃处理。

5、实习期间须认真书写学习病历等医学文书,认真记录所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治疗措施,并由带教老师检查并签署意见、评语。不得模仿老师签写各种医疗证明书、诊断书等,不得私自复制病历。

6、实习生不得私自对病人及其家属解释病情。凡私卖药品、向外介绍病人、索取或接收病人钱物,一经查实将终止实习,并不予结业鉴定。

7、爱护公共财务,如有损坏或遗失物品,应主动赔偿,绝不允许私拿医院和科室的物品及资料。

8、遵守作息时间,每天应提前15分钟上班,掌握经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整理好每天辅助检查结果,以便查房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9、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实习期间不放寒、暑假,正常节假日要服从医院安排。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确因特殊情况请假1天以内者,须经本人征得实习组长及所在科室同意。

请假1天以上1周以下者,本人写出申请,经实习组长、所在科室签署意见,报科教部(护理部)批准方可生效。返院后要及时到科教部(护理部)销假,并在实习手册上注明;请假1周以上者上报学校申批。对无故不实习者,连续旷工1周或累计旷工2周,取消实习资格,并通报学校;因自己原因提前一周以上退出实习者,实习鉴定表不于鉴定。

10、实习期间,实习生应衣着朴素大方,上班时穿工作服、佩戴胸卡、着软底鞋,不得穿拖鞋、赤脚穿凉鞋,不许戴戒指、耳环、长发过肩,女同学裙子下摆不能超过白大衣。

11、各位学员请认真阅读此协议,若愿意接受以上条款的约束,能自觉遵守并做到,请签名,否则勿签,本院也不接收你的学习。请三思而后行。

实习生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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