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合作协议书简单

文章 2019-07-02 12:33:29 1个回答   ()人看过

三方合作涉及到的利益范围比较广,所以签订协议书是必不可少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三方合作协议书简单,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三方合作协议书简单1

建设方:xxx

总包方:xxx

分包方:xxx

为明确施工过程中建设方、 总包方及分包方三方的责任,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设、总包、分包三方就各自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总包服务费:本工程桩基工程的总包服务费由建设方支付。

二、承包范围:无锡交通世茂项目 B 地块一期桩基础工程。

三、工程造价及工程款支付:人民币_____元整,由建设方支付。本工程不设预付款。保留金的 5%,待保修期满后 14 个日历天内支付。

四、建设方责任

1、负责现场的协调和管理,处理总包方、分包方之间的相关事宜。

2、负责及时向分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尾款。

五、总包方的工作

1、负责对分包单位进场后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含质量、技术、进度) 、服务、配合、协调、对已完验收合格的工程负责保管。

2、负责现场临时水电的统一管理。

3、在不妨碍承包人优先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分包人使用总包现场内的施工机械、脚手架等设备。

4、总包方负责该分包资料的保管和交档案馆的归档工作。

六、分包方的工作

1、负责组织与建设方进行施工设计图的会审及技术交底、方案的报批与确认,处理解决相关的技术问题。

2、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承担全部责任。

3、遵守总包方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管理,做好分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卫生清理工作。

4、及时向建设方、总包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报表并对报表的正确性、完整性负主要责任。

5、自行组织和配合与监理的预检、隐检、材料检验、试验等达到工程合格标准所要求的一切工作,提供满足专项验收要求的所有技术资料。

6、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工艺流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7、负责自行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的清理,并负责运至发包单位的制定消纳地点。

8、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负责。

9、按照规范及无锡市档案馆要求及时填报桩基工程的各种相关技术资料,()并将填报的各种资料(包括竣工所需要的资料)及时、完整的提供给总包,并对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七、工程质量

1、分包单位就该项分包的工程质量向建设方承担直接责任。

2、任何由于分包方的材料使用不当或材料不合格、或施工工艺、方法不符合要求、施工程序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工程隐患,分包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违约责任

1、分包单位不配合总包管理,不服从总包方现场的领导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2、造成总包单位现场设施:临时道路、场地、水电管线的损坏,分包方应按照损坏的实际损失如数进行赔偿。

3、提供总包单位的技术资料字迹模糊不清、数量不够,总包方有权退回或拒绝收集。分包方确保桩基工程的验收合格。

九、其他

本协议一式六份,正副本各三份,建设、总包、分包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兹证明双方签订如下:

建设方(签章) : xxx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xxx 年 xxx月xxx 日

总包方(签章) : xxx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xxx 年xxx 月xxx 日

分包方(签章) : xxx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xxx 年xxx 月xxx日

三方合作协议书简单2

甲: xxx,身份证号: xxx

乙: xxx,身份证号: xxx

丙: xxx,身份证号: xxx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所示:

为了规范合伙项目的行为,保护合伙项目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 商超巴瑶香猪项目。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5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 万元,以技术股方式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2、乙方:出资额为 万元,以人民币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

3、丙方:出资额为 万元,以人民币 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0%。

第七条 债务承担

1、合伙项目债务由合伙财产偿还。

2、合伙项目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项目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八条 执行人的职责

项目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项目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项目出资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九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条 项目事务的决定

项目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项目不动产;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6、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一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五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项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项目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xxx

乙方:(签章)

地址:xxx

丙方:(签章)

地址:xxx

合同签订地点:xxx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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