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在愚人节给我带来的烦恼与快乐作文

文章 2019-07-04 00:06:55 1个回答   ()人看过

今天是4月1日,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愚人节。今天一大早,我却在站发现,有人盗窃我的文章,而且还发到了同一个站,前后只隔了九天,真是个笨贼!

这是一首爱情诗歌题目是《把爱珍藏》,是我在本月二十一日完成后发到站的。这个盗文之人的名字叫【绿野清淙】他是在本月的三十日把我那首诗一字不差的拿到站去发表,甚至连题目都没有改动,他既没有注明作品的出处,连个“转”字都没有,真是不害羞,连一点道德和良知都没有!

我知道,现在在网上发表自己的原创文章,根本无法维护自己的著作权,剽文者比比皆是,虎视眈眈。见到喜欢的文章就剽窃,有些剽窃告诉会剽的不露痕迹,但有些笨贼却不会掩盖他们盗窃的痕迹。他们自己不付出劳动和心血写东西,或者根本不会写文章,但他们却会偷别人的东西。当然,喜欢别人的文章无何非议,可以收藏到自己空间里保存,这样自己可以随时欣赏。然而,最无耻的是那些小偷把别人辛苦创作的文章,当成自己的文章去发表,连个转帖的字样都没有。还恬不知耻的把自己当原创作者,真是不知羞耻,连一点法律常识和道德良知都没有。这种人就像是过街的老鼠,虽然人人喊打,但是在网络上却是越打越多!

以前我就在网上偶然发现过几次剽窃我的诗歌和文章,我也曾很客气的提醒过剽窃者,但那些人总是满不在乎,给网站投诉,网站也置之不理,真是让人失望!现在也不太在意那些剽窃的人了。但今天看到了,心里还是难免有些不快,我给他留言说:“朋友您好,感谢您喜欢我这首诗,但请您要尊重我的劳动成果,发表不实自己原创的文章时请写明文章的出处或转载字样再发表,剽窃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如果您还有良知,那么就请您删掉这篇文章。”我这是在早上给那人留的言,现在我又去那个网站看了看,哈哈,那篇文章他真的删掉了,还算是个有良知的小偷。知错能改就好,“浪子回头金不换”做人要堂堂正正,既拿得起,就要放得下。

以前我见到那些剽我文的小偷是有点气愤,但也是束手无策。现在我想开了,不太在意那些剽我文的小偷了,我想,他们剽就剽吧,反正我又不是名人名家,也维护不了自己的创作权。写作只是一种爱好,一种抒发感情的方式。他剽他的,我写我的。他剽文、他快乐。我写文、我快乐!但我又想,剽文的人一定没有我快乐,因为我写的是我亲身的体会和感受,而剽文的人只是喜欢那篇文章有着同感而已。他们自己写不出来,但又想占为己有,这样他们才想办法去偷,拿别人的东西当成自己的东西。俗话说:“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偷来的东西,放到光天化日之下,难免会心虚的、有愧的。因此,我觉得剽文的人一定没有写文的人快乐!

人生最大的快乐就是健康、开心的活着,我们不论遇到什么事情都不要自寻烦恼。今天正好是愚人节,哈哈,我就当被愚人节里的愚人捉弄了一回吧!愚人节,整人有理,狂欢无罪。感谢剽文的人给我带来的烦恼与快乐!

 201x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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