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文明人不损坏文物400字作文

文章 2019-07-06 05:37:41 1个回答   ()人看过

最近读了《法在我身边》,我懂了许多法律知识。我记忆犹新的是第十三课《我不损坏文物》。

课文开头是一个法治小故事,里面讲六年级的郭强在游览了夫子庙时用水果刀在立柱上刻下了“郭强到此一游”几个大字。别的同学听了这件事还露出了羡慕的表情。看完了这个小故事,我想起之前新闻报道说,在上海某个植物博物馆,许多游客在植物的叶子上写上了自己的名字或“某某某到此一游”。据博物馆工作人员说至少要10年才能让植物恢复原来的样子。10年,整整10年啊!多久的时间?因为许多人刻几个字就要10年才能恢复?

如果任由其他人到处乱刻字,一个个名胜古迹将淹没在大家的眼前。如果任由其他人到处乱刻字,我看最后能刻字的地方就是人类的脸了!

因此我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处罚金。

对于乱涂乱画乱刻这样的情景,我想到一个奇妙的方法:在每个旅游的地方弄一个大大的签名板,这样损坏公物的事应该少多了吧。但我还是向大家说:“不要在公物上刻字,要知道每个东西的外表就相当于人脸皮。”

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此做一个文明人,不损坏文物吧!

顶一下 ()  踩一下 () 

 

本文标签:

共有条评论     登录   注册  剩余:2000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