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动物狼作文范文

文章 2019-07-06 05:59:46 1个回答   ()人看过

1我最喜欢的动物——狼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喜欢的动物是什么?我会不加思索地告诉他,是狼。

狼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动物。从自然历史的进化来看,狼是世界上发育最完善、最成功的大型肉食动物之一。它具有超常的速度、精力和能量,有丰富的嚎叫信息和体态语言,还有非常发达的嗅觉;它们为了生活和生存而友好相处,为了哺育和教育后代而相互合作,其突出表现在群体社交和相互关心方面,可以说仅次于灵长目动物,因此它们的活动范围,伸展到山区、平原、沙漠、冻原……几乎遍及全世界!狼的历史比人类还长……从生态学上来说,狼可以控制草食动物的数量,也就是起着维护草原和森林生态平衡的作用。而且它们追捕的多是老、弱、病、残,对草食动物本身也起着复壮种群的作用。所以,在自然界中必须有狼;没有狼,就不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

狼是最智慧、最敏锐的动物。狼具有敏锐的发现猎物和捕捉猎物的嗅觉,距离2千米即可嗅到被捕猎动物的味道。狼具有遇事善变的机智,尤其在指挥狼群进攻大型猎物的头狼身上可以得到充分体现。狼驾驭变化的能力使它们成为地球上生命力最顽强的动物之一。据说成吉思汗之所以能够带领他的铁骑创造逢敌必战、逢战必胜的神奇故事,与他最早的军事老师——狼的教导是密不可分的。

狼是最团结的动物。狼过着群居生活,一般七匹为一群,每一匹都要为群体的繁荣与发展承担一份责任。狼与狼之间的默契配合成为狼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不管做任何事情,它们总能依靠团体的力量去完成。狼群总是协同作战,虽单打独斗狼不敌虎、狮、豹,但狼群可以杀死狮子,靠的是协同作战,因此其他动物都不敢惹狼。狼还具有牺牲精神。有一群饿狼围住了一个人,你若有枪,且枪法很准,头狼一声令下,别的狼明知必死也去进攻,用自己身体消耗子弹。狼对自己的同胞很友爱,狼群内尊卑有序。尤其表现在对待幼狼上。狼仔的降生对整个狼群来说就是一个节日。狼崽的爸爸和其他的狼叔叔、狼阿姨会用兴高采烈充满激情的低声吟颂来庆祝狼崽的降生。狼群集体的帮助和关怀伴随着幼崽的成长。成年狼会自觉为小狼崽和狼妈妈寻找食物,或在狼妈妈外出捕食时帮助照看小狼崽。总之,养育幼狼是所有成员都要参与的工作。

狼是最具耐心、最执着的动物。狼的耐心总是令人惊奇,它们可以为一个目标耗费相当长的时间而丝毫不觉厌烦。敏锐的观察力、专一的目标、默契的配合、好奇心、注意细节以及锲而不舍的耐心使狼总能获得成功。狼的态度很单纯,那就是对成功坚定不移的向往。在狼的生命中,没有什么可以替代锲而不舍的精神,正因为它才使得狼得以千心万苦地生存下来。

狼有狼道。狼在有老鼠、獭、黄羊吃的时候不会惹人,当这些东西没有了时才来偷羊吃,它们也不会把獭、黄羊等吃光,人不把它们惹急了它们也不会滥杀羊群马群。狼有坚定的信念。狼是最难驯服的。狼对于对自己有过恩惠的动物很有感情,可以以命来报答。

总之,狼是一种让人敬畏的物种。

对于狼的认识,东西方之间有着较大的差异。在欧洲一些国家的传说里狼被尊为保护神。公元一世纪罗马学者兼作家普林尼。斯塔尔希笔下的狼头能战胜魔力。在意大利罗马的卡皮托利丘上有一座母狼塑像,相传,古希腊人攻破特洛伊城后,特洛伊人准备到别处重建一座特洛伊城。他们的后裔经过长期漂泊,在意大利定居下来,建立了古代的阿尔巴一龙格城。该城统治者努米托尔的外孙罗慕洛和烈姆这对孪生兄弟从一出生就受到篡位的叔祖父的迫害,被抛入台伯河。但他俩大难不死,被水流冲到岸边。一只母狼听到孩子的哭声,就来到河边,用狼奶喂活了他们。后来,一位牧人发现了他们,把他们带回家养育成人。当兄弟俩得知自己出生的秘密后,便杀死了叔祖父,为外祖父夺回了王位。同时,他俩决定在母狼给他们喂奶的地方建立一座新城。由于在用谁的名字给城市命名这个问题上两人发生争执,罗慕洛杀死了烈姆,以自己名字的头几个字母(拉丁字母Roma)作城市的名字并当了该城的第一个统治者。这样,约在公元前754年建成了罗马城。为了感谢和纪念拯救罗马城奠基人性命的母狼,人们在卡皮托利丘上的神庙里立了一座母狼纪念碑,母狼也就成了罗马的城徽。

在我国,“狼文化”明显与传统的显文化相抵触,因此在我国传统文化中狼的形象极坏,比如狼子野心、贪婪、残忍等等。其实这要看是站在谁的立场上,这些评价都是站在驯服者的立场上,站在人的立场上的,如果站在狼自己的立场上,结论就完全相反,狼子野心是不屈服的表现,杀羊(贪婪残忍)是生存本能,其实狼吃羊和羊吃草没有什么区别。羊最糟蹋草地,连草根都啃起来吃,我们为什么不说它贪婪?中国传统上是一个集权社会,统治者当然希望老百姓像羊一样温顺,不希望老百姓像狼一样桀骜不驯。在这样的宣传教化加武力淘汰下,中国的民族性里面也确实有不少羊性。当然中国的民族性里也不全是羊性,到了危亡的关头,往往会涌现出大批可歌可泣的人物就是一个证明。鲁迅称他们是中华民族的脊梁,所谓脊梁,就是顽强不屈服的精神,如果我们抛开对狼的偏见,这不正是狼的特性吗?羊能够做脊梁吗?当然,狼性也有它的弊病,狼性过了头就变成了十足的进攻性、掠夺性、侵略性,但中国还远远不存在狼性过头的问题。至于说担心国外说我们“狼来了”,会影响“和平崛起”,我觉得担心是多余的。在狼的世界,狼会尊重狼,狼和狼之间会和平共处,而羊是无法得到尊敬的,狼和羊之间也不会有真正的和平。

2我喜欢的动物——狼

当谈起狼的时候,人们常常会说对于哪钟残忍的动物应该斩尽杀绝。可是,每当我谈起狼的时候就会有一种钦佩感。他气壮山河的吼叫,让整个山谷回声激荡。他团结一直的精神让狼群具有安全感。

在森林里有一种生存的方法,“强者为王,弱者为食”。狼永远都是强者。他的生存能力比不上老虎,但他团结在一起狩猎时。没有别的动物敢去攻击他们。我钦佩他们王者的风范。他们的嚎叫传过森林的每个角落,使任何一个动物都知道他们的存在。黑暗中,绿色的眼睛照亮了整个森林,每一处动静到逃不过他灵敏的耳朵。无声的进攻,闪电般的速度永远使他行动神迷。

森林中王者的归来没有带来任何灾难,而是幸福。因为在食物链中,狼缺一不可。

3我最喜爱的动物——狼

要说起狼,那大家的第一感受就是狼是可恨,凶狠,没有感情的动物,又奸诈,狡猾。

所有人都在小时候听大人或老师讲故事什么《小红帽》《驴与狼》等故事说狼是奸诈凶狠的。但是,狼是极其温顺的动物,我先问问,世界上什么动物比狼之间的团结合作更团结呢?狼可以收养一直猎杀他们的,人类的孩子。试问,天下哪种动物包括人在内能抛弃这样的深仇大恨过往不究呢?我看过很多的关于狼的故事,其中有一个是狼为了救一个捕杀自己的人,而被冻死的故事。我不解,为什么要去救一个捕杀自己的人?为一个人而牺牲自己值得吗?

我想在狼的世界里一定没有恩怨情仇,所以他们慷慨大方,不计仇恨。那么,比起狼,我们是不是该向他们学习呢?如果你还想说狼吃羊是不对的。那么,请问,你们为什么要吃猪肉,羊肉,牛肉呢?因为好吃,因为有营养,为了生存?那狼不也一样吗?他们不也是因为生存吗?农场主人只是过于自私,损失一头羊就是损失金钱,所以他们把狼描绘得如此可恶,但我认为农场主的自私不是更可恶,可憎,可恨吗?

我们应向狼学习他们的团结,慷慨大方,爱心等方面,而不是种挑剔他们的为生存所作的一切。人变成了狼,狼变成了人,狼尚有人性,而人已经因生活开始变得自私自利,不顾他人,想想,如果每个人都奉献一些爱心,就不会有人去乞讨。所以证明我们并不团结。

我希望我们去学习狼的优点,来改变我们的世界。

4我最喜爱的动物—狼

我最喜爱的动物是狼。

狼很聪明,是一种群居类动物,它怎么聪明呢?狼群具有团队精神,一只狼捉到羊不会把羊独吞了,而是让狼群共同分享。狼群中有个狼王,到了冬天,狼王叫一两只狼去羊群周边侦查,如果确定没有危险,狼群会整体出动,羊群中的一部分会被吃掉,另一部分会被弄断脖子放到雪坑里储存起来,到了来年春天即使捉不到羊,也可以来吃坑里的羊,过度到羊少的季节。看到狼的智慧和团队精神,我不由自主喜欢上了这种智慧战略型动物。

从狼的身上,有值得我们人学习的地方,一是团结协作精神,二是具有远大的战略思想,三是懂得如何度过困难时期。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动物—狼。

5我最喜欢的动物是狼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狼。

狼的大小因其生存地的不同而大有差异。北部地区狼的个头、爪子较大,皮毛较厚。北方的狼体重达59千克,而南方的狼相比要小得多,体重在30千克以内。某些生活在中东地区的狼体重甚至轻达14千克。狼的长度,包括尾巴在内,大约长1。4-2米。狼站着的高度,肩膀高平均在65-95厘米。

整个秋天、冬天和早春,狼都集体游荡、捕猎,味标自己的领地。随着小崽在晚春季节的出生,所有上述集体活动都将发生变化。小狼崽出生后,狼群的活动就开始以它们的窝为中心了;尽管成年狼还要出动捕食。这时天气暖和了,小动物非常多,狼群分散捕食比较容易。如果狼在外感到孤独了,它们可以随时回窝里享受家庭的快乐。

狼的一生是充满艰辛的。生活在野外,狼就必须经常与其他的狼争夺食物和领地。捕猎是危险的,有时也不免空腹而归,一无所获。研究表明,捕猎的成功率只有7%到10%。一旦捕猎成功,狼还必须警惕其他想不劳而获的动物的袭击。他们奔跑速度快过野马,在雪地里一口气飞奔35千米不停息。距离2千米即可嗅到被捕猎动物的味道。

记得我在网上看到一个关于狼的故事。一位富翁由向导陪伴在非洲狩猎,有一匹狼被他们追到了一个近似于‘丁’字的岔道上,两人一前一后把狼夹在中间。在这种情况下,狼本可以选择岔道逃掉,而它却迎着向导的枪口扑过来,准备夺路而逃,结果,狼的臀部中弹被捕。富翁对狼的这个举动迷惑不解。向导说:“狼是一种很聪明的动物,它们知道只要夺路成功,就有生的希望,而选择没有枪的岔道,则死路一条,因为那条看似平坦的里上必有陷阱,这是它们在与猎人长期周旋中悟出的道理。”

狼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如合作、团结、耐力:执著、拼搏、和谐共生和-忠诚!他们的种种特点使我敬佩!

6我最喜欢的动物

动物,许多人都喜欢,人们大多喜欢猫啊狗啊,认为它们听话又可爱,但我不喜欢它们那撒娇和娇嗔。我喜欢的动物,外表漂亮,内心凶残,人类见了它们大多逃之夭夭,这就是和狗形似的野生动物——狼。

狼,许多影视或图片,我看的最多的是它们成群或独自在寒冷的草原或雪地间捕食。它们是脊椎动物,和狗是亲戚。它们见到猎物后紧追不舍,能和任何动物一起跑,知道猎物筋疲力尽然后一扑而上。它们的速度有时甚至超过猎豹!狼似乎什么都吃,不管对方体型和攻击力多少,都可以干掉它们。狼为什么能成功呢?因为它们十分聪明,知道要团结,就算是要死了也不会离群。据说狼不会为了嗟来之食而不顾尊严的向主人摇头晃尾。因为狼知道,决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所以狼有时也会独自哼哼自由歌。我真想听听狼的“歌喉”呢!

我喜欢狼,一是因为它们的相貌——长长的灰色或白色毛披着全身,两只耳朵尖尖的,两只眼睛炯炯有神,黑夜里会发出光芒。但是人们都用“大灰狼吃了小孩”、“再不听话大灰狼就来了”这些话来哄小孩,令孩子们惧怕狼,我小时候也是,但是我了解了狼。它们长得挺可爱。二是我看到了一句描述狼的话:狼也很想当一个善良的动物,但狼也知道自己的胃只能消化肉,所以狼唯一能做的只有干干净净的吃掉每次猎物,而某些自认为是善良的动物却总在酒店饭庄里做一些不是“太善良”的事。纪录片里,狼总是把吃不完的食物藏在某地,饿了再吃或用来哺育小狼。它们只有把储存的食物吃完了才会出去捕猎。狼是一种节约的动物,它们看似凶残,把好的小动物都给吃了,但是它们也知道节约这个词,而“某些自认为善良的动物”却浪费。这种“动物”说的就是人类,他们说自己怎样怎样好,最后饭店里还不是获得了“善良人类”的额外馈赠“剩饭”?那我宁愿当一匹狼,为“环境事业做贡献”!

本来,狼是没有天敌的,它们连牦牛什么的都吃,当然,它们没见过老虎。但是,由于“生物的进化”,它们多了一个致命的天敌,几乎使它们彻底灭绝,那就是“自认为善良的动物”——人类!人类的出现,使狼遭到前所闻有的捕杀,这些人多“善良”啊!如果没有了狼,那狼捕食的动物就会疯长,最终会危害人类,到时候就后悔莫及了!

有一句话说得好:当一匹狼知道自己的目标去向时,这个世界就会为他让路。被抓不可怕,挨饿也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没有了野心和上进心,变成一条摇尾乞食的狗!所以,活着就是为了征服,草原上的任何事物都会成为我的战利品!我就是喜欢狼那野性,我十分讨厌阿狗阿猫的撒娇,为了一点食物巴主人很久,还不如狼,自己去找东西,努力得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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