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清理整治城市小广告的通告范文

文章 2019-07-09 19:07:09 1个回答   ()人看过

导语:下面为大家推荐一篇关于某市市“双城”创建指挥部关于集中清理整治城市小广告的通告,欢迎阅读。

为切实加强我市“双城”创建工作,着力打造良好城市生活环境和整洁文明的城市形象,市“双城”创建指挥部决定在全市开展集中清理整治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散发小广告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特通告如下:

一、商户及市民群众如需零星张贴宣传品、发布信息的,应当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张贴各类小广告。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严厉追究发布人、受益人的责任。

二、本通告发布前已张贴、涂写、刻画的小广告,发布人、受益人应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自行清理完毕、恢复原状。对不主动配合整治工作、及时自行纠正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通告发布后,仍继续随意散发、张贴、涂写、刻画小广告的,将依法对发布人、受益人予以行政处罚;对散发、张贴、涂写制假售假、涉黄涉赌涉毒、涉枪涉爆等违法小广告的,公安机关将采取限制管控措施,并坚决予以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广大市民要积极配合城市小广告集中整治工作,发现有乱发放、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小广告的违法行为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对于举报有功的人员,将视情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

市“双城”创建指挥部:0373-30281**

市城管指挥中心:158373000**

市公安局:110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市“双城”创建指挥部

2016年10月9日

顶一下 ()  踩一下 () 

 

本文标签:

共有条评论     登录   注册  剩余:2000


友情链接: